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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刚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19-10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若实施此次法院执行裁定,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未经刚泰控股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共计16笔,目前公司尚存违规
担保问题。公司正积极联系相关股东等各方,尽快消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




    2019年9月19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ST刚泰”)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矿
业”)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执35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刚泰
矿业名下持有的365,440,057股*ST刚泰股票作价1,827,200,285元交付浙江汇通刚
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基金”)抵债,汇通基金可
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裁定的基本情况

    刚泰控股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
告》中披露, 关于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刚泰矿业实现担保物权一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刚泰矿业持有的公司
365,440,057股股票,裁定拍卖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持有的
公司174,299,695股股票(详见公司公告2019-025)。并于2019年5月27日10时至5
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
卖 , 拍 卖 刚 泰 矿 业 持 有 的 公 司 365,440,057 股 股 票 及 刚 泰 集 团 持 有 的 公 司
174,299,695股股票。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刚泰矿业及刚泰集团发来的《关于股权司
法拍卖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司法拍卖流(详见公司公
告2019-057)。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刚泰矿业转发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院(2019)沪0115执35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
公告如下:内容如下:

    “ 拟 将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证券代码为 600687 *ST 刚泰的
365,440,057股的股票以拍卖保留价5元每股的价格过户至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案外人认为对上述股票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自公
告之日起二十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案外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对上述股
票过户至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相关内容详见
2019年8月24日《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 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9-088)

    2019年9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5执358号《执行裁
定书》,裁定将刚泰矿业名下持有的365,440,057股*ST刚泰股票作价1,827,200,285
元交付汇通基金抵债,汇通基金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
续。


二、法院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2019年9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5执358号《执行裁
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执行人: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执行人: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

    3、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上海刚泰
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沪0115民特472号、
473号、474号、475号、4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业经本院(2019)沪
0115执异758、760、761、763、7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浙江
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因被执行人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
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对被执行人上海刚泰矿业有
限公司名下持有的证券代码为600687 *ST刚泰的365,440,057股的股票予以拍卖,
首次起拍价为人民币每股5元。经本院2019年5月27日至5月30日在公拍网公开拍卖,
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流拍,现申请人于2019年7月29日向本院提交流拍抵债申请书,
要求将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600687 *ST刚泰以拍卖保留价5元每股的
价格过户至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① 将 被 执 行 人 刚 泰 矿 业 名 下 持 有 的 365,440,057 股 *ST 刚 泰 股 票 作 价
1,827,200,285元交付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抵债。

    ②浙江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
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执行裁定书中所述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刚泰矿业持有本公司股份369,63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
24.83%;其一致行动人刚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5,511,269股,占公司总股本
13.13%,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刚泰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投资咨询”)
持有本公司股份64,414,071股,占公司总股本4.33%。综上,刚泰矿业及其一致行
动人刚泰集团、刚泰投资咨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9,559,512股,占公司总股本
42.29%。

    本次被执行的股份365,440,0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5%,占刚泰矿业持
有公司股份的98.87%,占刚泰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58.05%。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裁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未经刚泰控股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共计16笔,目前公司尚存违
规担保问题。相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53号),目前回
复工作尚在继续,公司正加紧回复工作,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公司正对相关信
息进一步完善。公司正积极联系相关股东等各方商讨,通过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以上
担保无效、控股股东争取与债权方达成和解、通过置换担保等方式消除违规担保、
控股股东将加大处置力度等方式,尽快消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19)沪0115执358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