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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海尔:关于公司变更瑕疵房产承诺的公告2018-11-06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18-06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瑕疵房产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瑕
疵房产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承诺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
起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于五年内解决公司及十三家主要子公司(以下简称“主要子
公司”)的房产瑕疵(以下简称“原承诺”),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已解决公
司及其中八家主要子公司的房产瑕疵,其余五家主要子公司(即青岛海尔智能电
子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合肥海尔电冰
箱有限公司及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的房产瑕疵正在解决中,公司拟对这五
家主要子公司的瑕疵房产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
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201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瑕疵房产的形
成原因、现状、产权的不确定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不动产瑕疵问题的处理计
划及保障措施的公告》,承诺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起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于五年
内解决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房产瑕疵。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履约保障措施,包
括由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补办房屋所有权证书及促使海尔集
团公司对于土地权属属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瑕疵房产出具相关保障
性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解决公司及其中八家主要子公司的房产瑕疵,
其余五家主要子公司(即青岛海尔智能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合肥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及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
的房产瑕疵正在解决中,公司将尽合理商业努力解决这五家主要子公司的房产瑕
疵。
       二、原承诺变更原因
    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部分房产瑕疵问题解决所涉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
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办理及协调相关事宜耗时较长。由于上述外部因
素的影响,公司无法于原承诺期限内完成上述承诺事项。
       三、变更后的承诺
    本次公司仅对原承诺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解决的房产瑕疵的履行期
限进行了延长,其他承诺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承诺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于三年内解决青岛海尔
智能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合肥海
尔电冰箱有限公司及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的房产瑕疵,以期实现这五家主要
子公司在房产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四、变更后承诺的可实现性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经根据不同的瑕疵形成原因,会同海尔集团,就剩余未
解决的房产瑕疵问题制定了相关解决方案,并由各方共同推进解决方案的落地执
行。在原承诺期限内公司积极推动了部分承诺的履行,以上工作成果的达成,为
后续有效解决其他历史遗留房产瑕疵问题提供了借鉴。此外,对于剩余房产瑕疵
问题,公司也已根据前期工作经验和工作流程制定了进一步解决方案,并将按照
该等方案推动相关工作。
       同时,海尔集团公司将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稳定、无偿且不受干扰地使用
自建房产及集团土地;如因自建房产不具有相应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事实导致公司
子公司无法继续根据其自身意愿或以原有方式使用自建房产,则海尔集团公司将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者,在海尔集团公司预计其合
理努力无法克服或消除外部的妨碍或影响时,海尔集团公司将协助受影响的公司
子公司尽快获得替代性的房产。
       基于上述预期,公司认为变更后承诺履行具有现实可行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将拟变更瑕疵房产承诺履行期限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
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变更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瑕疵资产的客观状况,变更承诺将
有利于切实解决产权瑕疵问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公司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瑕疵房产承诺履行期限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变更瑕疵房产承诺尚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
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