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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3-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健立建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辉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

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

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在会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
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

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三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

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四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职,为 2015 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经

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财务部经理对公司本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初

稿后,形成了如下意见:
(1)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较真实、能准确反映本公司的年度经营

状况;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复审。

3、明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的工作时间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制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

点事宜。

4、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进驻公司审计后,及时和事务所沟通,要求其按照审计计

划认真、严谨按期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

了有效的沟通,履行了职责,同时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控制度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的发生;

(4)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内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

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提供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则、认真,工作成果客观、

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

价。

(三)对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指导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服务工作情况感到满意,认为

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本公司的 2015 年度的年审工

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

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审部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审部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三、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

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辉            朱刚            沈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