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开竞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资产的独立意见2017-06-16
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开竞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上海亚通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竞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物业资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此次公司公开竞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资产经依
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二、 公司己拥有中兴路457号1204、 1205室合计399.32平方
权,通过本次交易若取得1201室181.41平方米产权,公司将对1201
1204、 1205室进行整体改造后出租,此举有利于提高该物业资产对
外出租的价格,提升资产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
来,随着该地段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该资产巿场价格也将逐步提升。
据此,同意公司公开竞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资
产的行为。 ^
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名:沈汉荣 1/
陈 辉
谭军萍 ^ , /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