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20-01-18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 月 17 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 2016 年非公开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情况


    (一)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7,56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

(商业部分)及偿还借款。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有关议案。

    (二)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434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予以受理。

    (三)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中

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及解释。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结合反馈意见要求对本次发行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关于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等有关公告,同

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书面材料。

    (四)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1-
                                                                         信息披露文件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7,56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并对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等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五)2017 年 1 月 11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六)因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

到期,公司后续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进行延长,目前相关有效期已延长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2016 年 1 月 23 日、2016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2016 年 9 月 3 日、2016 年 9 月 20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2017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20 日、2019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推进本次

发行事项做了大量工作。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的变化,且公司已通过自有及自

筹资金完成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即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的建设工作,经公

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

次发行申请文件。

    本次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终止本次发行有关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信息披露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即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已建设完成,且已于

2019 年 7 月正式开业。目前公司经营正常,2016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