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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商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无
影响。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上
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快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年 5月10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调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
报表不予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
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