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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概述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
计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
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
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
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报表列示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年初数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632,152.59                         -9,632,152.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632,152.59      9,632,152.59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落实财政部 2017 年度发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知
文件,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对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
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