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绿庭投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3-08  

						                          上 海市诚 至信 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 海绿庭投 资控股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⒛ 18年 第 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致上海绿庭 投 资控股 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上 海 市诚 至 信律 师事务所接 受 上 海绿庭 投 资控股 集 团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     ”
称   公 司 )委 托 ,指 派许永林律师和潘晨 炜律师 出席 公 司 2018年 第 一 次临时
                     “       ”
股 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 次大会 ),并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 法 》 (以 下简

称 《证 券 法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 司法 》)等 法律 、行政

法规和规 范性 文件及 《上 海绿庭 投 资控股集 团股份 有 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

司章程 》)、 《上 海绿庭 投 资控 股集 团股份有 限公 司股 东大会 议事 规则 》(以 下简称

 《公 司股 东大会 议事规 则 》)的 有关规 定 ,就 公 司本 次大会之 召集和 召开程序 、

出席会 议人 员之 资格 和 召集人 资格 、会议表 决方式和程序及 表 决结 果等有 关事 宜

出具法律 意见如 下   :




     -、    本次大 会 的召集 、召 开程序
      (一 )本 次大 会 由公 司董事会 召集 ,召 开本 次大会 之通 知
                                                                   以公告形式通 知各
股东。
      (二   )本 次股 东大会采取 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两种 方式 。
      (三   )⒛ 18年 3月 7日 ,公 司董事会通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系统 向公 司
流通股股 东提供 了网络投 票服 务 。
      (四   )本 次股 东大 会现场 会议于 ⒛ 18年 3月 7日 下午 2时 在 上 海松 江 区文
诚路 765号 L海 新 晖大酒店 12楼 雁 荡厅召开 。
      (五 )会 议 的时 间 、地 点 、内容和参加对 象等事项
                                                           与会 议通 知公告 披 露 的 内
容 一 致 。会议通 知 公 告后 ,大 股 东绿庭 (香 港 )有 限公 司 以临时提 案方式增加 《关

于董事 会换届选 举 的议案 》、《关 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及 《关于董事和监 事

津 贴 的议案》三 项提 案 。鉴于绿 庭 (香 港 )有 限公 司为公司 单独 持股 15,70%的

股东 ,该 提案 人 的身份符 合 《公司章程 》及 公 司 《公 司股 东大 会议事规则 》的有

关规定 。
        经 审查 ,本 次股 东大会之 召集 、召开程 序 符合 《证 券法 》、《公 司法 、《公司

 章程 》及 《公 司股 东大会 议事 规则 》之规 定 。
        二 、 出席本 次大会人 员 的资格 、召集人 资格 和提 案人 资格
         (一 )出 席 现场 会 议并投票表 决和参加 网络
                                                        投票表 决 的股 东及股 东代 理人 共
 176人 ,代 表股份 266,788,294股 ,占 公司总股 本 的 37.516o%。 其 中 :A股 股
                                                                            东
 及股 东代理人 为 125人 ,代 表股份 214,t10,474股             ;B股 股 东及股 东代理人    51

 人 ,代 表股份 为 52,677,82o股      ,均 于本次大 会股权 登记 日在 中 国证券 登记结 算
 有 限责任 公司上海 分 公 司登记在册 。参会股 东均 持有相 关持股 证 明 ,委 托代 理人

 均持有股 东书面授权 委 托 书 。

       公司部分 董事 、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候选 人 、监事候选 人及 本所律 师

 出席或 列席 了本 次股 东大会现 场会议 。
        (二 )本 次大会 的召集人 为 公 司董事
                                                 会。
        (三 )本 次大 会议案 中 ,《 关于 董事会换属
                                                        选举 的议案 》、《关 于监事 会换届
选举 的议案》 及 《关 于董事和监 事津贴 的议案 》三 项提 案 由大股 东绿庭 (香 港 )

有 限公 司提 出 ,《 关 于增加经 营范 围暨修 订公司 章程 的议案 》由公 司董事 会提 出 。

       经验证 ,出 席 本 次大会人 员 的资格 、召 集人 资格和 提案人 资格 均符合法
                                                                                      律、
行政法规 、规 范性 文件 及 《公 司章程 》、《公 司股 东大 会议事规 则 》之 规定 。

       三 、本次大会 的表 决方式 、程序及 结果
        (一 )本 次股 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 网络 投票相 结合 的方式进 行表 决 。出席
现场 会 议 的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以记 名投 票方式 就 列入 股 东大 会 通 知
                                                                              的全 部 议案
进行 了表 诀 。 本次股 东大会按照 《公 司股东大 会规 则》和 《公 司章程 》
                                                                           的规定       ,




由本所律 师 、两名股 东代表 与 一 名监事共 同负责 计票和 监 票 ,会
                                                                        议 当场 公布现场
表 决结 果 ,出 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及股 东代 理 人 对 现场 表 决 结
                                                                           果 没有 提 出异
议。
       (二   )本 次股 东大 会 审议表 决 的议案共 4项 。根据 《公 司章程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 关于增加 经 营 范 围暨修 订公司 章程 的议案 》 为特 别 决议
                                                                        议案 ,由 出席股
东大会 的具 有表 决权股份 的三 分之 二 以上 的表 决权通 过 ;其 余 议案
                                                                           为普通 决议议
案 ,由 出席股 东大 会 的具有表 决权股 份 的二 分之 一 以上 的表
                                                                决权通 过 。
       (工 )根 据 公 fl股 东代表 、监
                                        事及本所 律师对 现场 表决结 果所 做 的清 点 、上
证 所 网络信 息有 限公 司传 来 的公 司 ⒛ 18年 第 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 网络 投票结果统

计表及 本所律 师核 查 ,本 次大 会表 决通 过 了    :




     1、   《关于增加 经 营范 围暨修 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 ;




     2、   《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 举 的议案 》,选 举 龙炼 先生 、林鹏 程 先生 、盛 旭春先

生 、毛 德 良先生 、林斌 先生 、顾 勇先生 、夏砀 先生 、鲍 勇剑先 生 、刘 昭衡 先生等

九人 担任 公 司第 九届 董事会 董事 ,其 中 :夏 Ez9先 生 、鲍 勇剑 先生 、刘 昭衡 先生等

三 人为独立董事     ;




     3、   《关 于监 事 会换 届选 举 的议案 》,选 举 贺小勇先生 、杨 蕾 女 士 等 二 人担任

公司第 九届监事 会监 事    ;




     砼、《关于董事和 监 事津 贴 的议案 》  ;




     经 审查 ,本 次大 会 的表 决方式和程序符合法 律 、行政 法规 、规 范性 文件及 《公

司章程 》、《公 司股 东大会 议事规 则 》 的有关规 定 ,表 决结 果合法 、有 效 。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 为 :本 次大会之 召集和 召开 程序 ,出 席 会议人 员 的资格 、召集人

资格和提 案人 资格 ,会 议 的表 决方式和程序 均符 合 《证 券法 》、《公 司法 》等法律 、

行政法规 、规 范性 文件及 《公 司章程 》、《公 司股 东大会 议事规 则 》 的有关规 定     ,




本次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 、有 效 。

    本法律 意见 书 正 本 4份 。

    本法律 意见 书经本所经 办律师签字并加盖 本所 公章后生 效 。


     (以 下无 正 文 ,为 签 字页 )
    (以   下无 正文 ,为 上海 绿庭投 资控股集 团股份 有 限公 司 ⒛ 18年 第 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签 字 页 )




                                                          上海 市




                                                                    ⒛ 18年 3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