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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匹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匹凸          编号:临2018-020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5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203号《关于对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保理业务
    年报披露,公司发放的应收商业保理款余额4.93亿元,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
开展保理业务以来,短期内规模上升较快,保理业务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1.关于保理业务的收入。年报披露,公司保理业务收入为1484万元,应收保
理业务利息为915万元。请公司:(1)按照保理合同金额,分别详细列示前五大
客户的保理业务模式及进展;(2)披露公司保理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各
构成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3)披露公司保理业务的利
率定价和依据,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平均水平。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对恒大集团的保理业务。年报披露,公司保理业务的第一大客户为恒
大集团,期末保理款本金余额为4.24 亿元,占保理款本金总额的91.14%。请公
司披露:(1)公司与恒大集团保理业务主要条款,说明对其保理业务的主要模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理模式、保理额度及金额、融资期限、保证金条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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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利息等相关费用条款、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等;(2)对恒大集团保理业
务的放款时间及金额;(3)恒大集团用于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
类型及提供的增信措施;(4)保理款项和利息的回收情况及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5)结合前述披露信息,说明上述保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及其依据;(6)分析
说明对恒大集团的保理业务是否存在依赖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3.对其他客户的保理业务。年报披露,公司还对南通建易通商业有限公司、
开原市中医院、邯郸友谊医院和邯郸祥和医院有超过4000 万元的保理业务,请
公司结合前述客户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类型和付款方情况,说明公司保理业务本
金和利息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4.关于资金来源。年报披露,公司支付的保理款本金4.999 亿元,公司资产
再融资质押融资余额为4.08 亿元,但保理业务的资金成本仅为626.66 万元。请
公司披露:(1)上述融资款的资金提供方及资金成本,资金提供方是否与公司
具有关联关系;(2)保理业务的成本确认及其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保理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请公司披露:(1)保理业务的放款规模
和融资规模;(2)保理业务的收益水平和公司的融资成本水平;(3)对比公司
保理业务和保理行业收益水平、融资成本水平;(4)结合上述披露信息,分析
公司保理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二、关于融资租赁业务
    6.关于融资租赁收入确认。年报披露,融资租赁业务收入为624 万元,请公
司结合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披露收入构成及各明细的收入确认及其依据,并披露
已经收到的租赁业务收入金额及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收入金额,请会计师发表意
见。
    7.关于风险控制。年报披露,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款本金为1.2 亿元,其中
收回的融资租赁款本金为228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2168 万元。请公
司披露与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的主要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融资金额、
租赁期限、融资费率、支付约定,并结合报告期内履约情况及客户资信情况,说
明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风控措施及是否存在信用风险。
    三、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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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会计处理。年报披露,公司开展大宗贸易(及期货套保)业务。请公
司披露大宗贸易及期货套保的具体业务模式,说明贸易业务具体会计处理及依
据,并结合前述信息,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综合盈利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关于客户和供应商。年报披露,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为1.495亿元,营业成
本为1.456 亿元。请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及其对应的产品、金额及占比。
    10.关于公允价值变动。年报披露,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92 万元,投
资收益为1392 万元,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及期末所持期货合约情况,说明上述
会计处理的原因及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其他
    11.关于财务费用。年报披露,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129万元,请公司披
露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原因。
    12.关于承诺。年报披露,实际控制人、海银金控和豫商集团承诺,将退出
上海银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银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将转让予无关联第
三方。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如上市公司开展保理业务,上海银领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不再开展新的商业保理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股权转让进展,如股权转让尚
未完成,请说明原因,并披露报告期内银领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情况,并结合前
述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海银金控和豫商集团是否遵守了承诺。
    13.关于立案调查情况。请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补
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
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对定期
报告作相应修订。
    目前公司正在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论证,公司将尽快回复上述问题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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