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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8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
                    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
导工作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信达证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已于 2016 年度完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工作,信达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信达证券原委派王海泉先生、丁力先生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财
务顾问主办人,现丁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
主办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决定由蒋智华先生接替
丁力先生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期的
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
问主办人为王海泉先生和蒋智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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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蒋智华先生简历
   蒋智华先生,准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就职于信达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曾参与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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