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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9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
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47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137,275,61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 2016 年 11 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22,730,16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42,517,468.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29,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13,517,468.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 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大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
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10月9日,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
    二、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募集资
金将用于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三、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关情况
    1.向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
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汉柏明锐。
    汉柏明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海帆
    注册资本:31,286.65 万人民币
    注册号:120193000058630
    组织机构代码证:59292264-9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7592922649
    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6 日
    住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 16 号 A-1 号楼-202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软件、计
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机电设备
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计算机网路设备、通信设备制造、维修、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
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汉柏明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31,286.65                     100%

    3.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汉柏明锐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69,198.48 万元        31,140.59 万元              0               -45.89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共
计 35,707.35 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15,852.8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汉柏明锐是募投项目“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满足
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0,968.00 元向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上述资金将存入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由汉柏明锐统筹使用及管理。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不收取利息。借
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
3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
续具体工作。
    本次向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完毕后,公司共向汉柏明锐累计提供无息
借 款 513,517,468.00 元 用 于 实 施 汉 柏 明 锐 云 数 据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 其 中
311,866,500.00 元已以债转股方式对汉柏科技进行增资)。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汉柏明锐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
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汉柏明锐与本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已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650,968.00 元,是
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汉柏明锐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
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借款形成坏账的可
能性极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0,968.00 元向汉柏明锐提供无
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借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 3 年,自实际借款之
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需要,有利于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