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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8-15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或“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7 号文核准,工大高新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2,517,468.00 元,
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13,517,468.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金额        备注
哈尔滨工大   厦门国际银 802510000000162      20,000.00     用于补充公司流
高新技术产   行北京东城 7                                  动资金
业开发股份   支行
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明   昆仑银行股 100021002250600      51,351.75     用于天津汉柏明
锐电子科技   份有限公司 00010                              锐电子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公司云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
合 计                                        71,351.75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一次变更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
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专项账户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          账号       余额 注备
哈尔滨工大高新   厦门国际银行 补 充 上 市 公 8025100000001   0    已销
技术产业开发股   北京东城支行 司流动资金     627                  户
份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明锐电   浙江稠州商业 汉 柏 明 锐 云 5656701201009   0
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数 据 中 心 建 0039245
                 公司上海分行 设项目
    合计                                                     0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编号:2018-100)。
    汉柏明锐于 2016 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2 亿元工程款项被哈尔
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公司本次拟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 2 亿元
被占用款项将归还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被占用的 2 亿元募集资金将归还至该新设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将同时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将同时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将同时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将同时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拟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