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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9-01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起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诉金额:200,000,000.00 元及利息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
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或“公
司”)于近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 01 民初 10 号关于保证合
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所涉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百联”)
    法定代表人:孙晓泉
    被告一: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会云
    被告二:北京哈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鸿斌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29 日,债务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与中安百联
签订了编号为 XYJK-2017009-01-JKHT 的《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
期限 12 个月。工大高新与中安百联签订保证合同,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因债务人违约,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起诉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各被告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 20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
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2)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进程情况
    本次案件将在 2019 年 3 月 27 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此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正在做应诉准备,暂时无法确定本次诉讼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