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工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9-05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自2019年7月1日
起未来1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
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
大高新”“公司”)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1800万元-19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
需资金未能到位和因控股股东债务问题、相关政策法规限制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关于我公司实施增持计划的
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工大高总。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工大高总作为工大高新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70,365,92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6 %。
(三)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
通知》:工大高总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资金规模5,000万元
-10,000万元。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停牌
期间工大高总无法增持工大高新股票。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
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将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156天,
暨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延期至2019年1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2018
年2月14日和2018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2018-015、2018-099)。2019年1月17日,公司接到工大高总的通知,
因工大高总现状不具备增持条件,现阶段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工大高
总决定将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详见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截至2019
年6月30日工大高总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9%,累
计成交金额1,041,826.00元,未能全部完成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工大高总因前期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全部完成增持
计划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
场稳定,根据工大高总实际情况拟增持部分公司股份。
(二)本次工大高总拟增持的股份种类:工大高新普通股A股。
(三)本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不超过19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欠款和其
他方式筹集。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未来1个月内。
(六)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工大高总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控股股东债务问题、相关政策法规限制等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鉴于截止2019年6月30日工大高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总股
本比例为16.46%,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工大高总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工大高总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