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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19-01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18 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
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应收账款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比速汽车销售有限公
司、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北汽银翔及其关联方”)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的汽车 LED 灯业务客户。北汽银翔及其
关联方由于资金链紧张,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与安瑞光电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北 汽 银 翔 及 其 关 联 方 的 应 收 账 款 为
58,410,153.67 元,该款项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该部分应收账款
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 58,410,153.67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应收票据 100,000.00 元。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刑
事拘留,票据到期无法兑付,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超过了票据的追索时
效,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公司已将该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核算。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持有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00,000.00 元按 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金额为 100,000.00 元。
      除上述外,按账龄法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38,509,626.02
 元。
      2、其他应收款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52,881,606.90 元。公司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账龄法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跌价准备 1,642,819.75 元。
      3、存货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款余额 2,787,977,568.67 元。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103,021,740.96 元。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41,851,377.86 元。其中重要的应收账
 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是否关联
          单位名称              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履行程序
                                                                           交易形成
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15,092,355.91    总经理审批     否
深圳市阿里山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7,468,683.00    总经理审批     否
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7,006,821.78    总经理审批     否
铜陵市毅远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货款      4,666,781.34    总经理审批     否
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1,472,434.56    总经理审批     否
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1,126,050.72    总经理审批     否
            合计                  —         36,833,127.31        —         —

      1、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亏损倒闭,预计无法挽回损失;
      2、深圳市阿里山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亏损倒闭,预计无法挽回损失;
      3、浙江中宙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多次追讨无果,预计无法收回;
      4、铜陵市毅远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已申请破产倒闭,预计无法收回;
      5、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已被相关法院查封,预计无法收回;
      6、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资产不抵债状态,预计无法收回。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 20,226.82 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减少约 20,226.82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
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