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4-16
债券代码:136915 债券简称:18 中大 Y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
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物产中大关于总经理发生变动
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
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88 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8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完成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 中
大 Y1”、债券代编为“136915”)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5.20%。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3+N)年(附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
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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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截至目前,
18 中大 Y1 尚在存续期内。
二、总经理发生变动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动原因
因年龄原因,原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冠女女士,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新任人员聘任安排及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王挺革董事长推荐,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宋宏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新任公司总经
理基本情况如下:
宋宏炯:男,1964 年 10 月出生,1982 年 8 月参加工作,研
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上虞市教委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财务基建科长,上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委
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干部二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浙江省物产集团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 年 2 月任物产中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3、新任人员兼职情况
无其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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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
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权或债券的情况。
(二)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人员变动为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的人员
安排,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
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通证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
严格按照有关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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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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