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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中大: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6-29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环城西路 56 号)



      2018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室

                          2019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
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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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8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

第五章 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 13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5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九章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债券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88 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亿元。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18 中大 Y1。

    债券代码:136915.SH。


     四、发行主体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20 亿元人民币。


     六、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3
     八、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单一期限品种,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
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九、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
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
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当期)为 5.2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
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
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
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
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
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
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


                                      4
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十一、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
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
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
使公告。


     十二、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
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
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
的,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
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
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
利息。


     十三、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
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
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五、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


                                      5
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
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
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
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
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和《关
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
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
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
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
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
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
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


                                      6
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十六、付息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十七、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八、兑付日

    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本期债券发行
完成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存放于管理层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7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
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
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18 年度,经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
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挥
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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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chan Zhongda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王挺革

    设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4,306,682,417 元

    住所:杭州市环城西路 56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 56 号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汽车销售与租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二手车交易与服务,国内贸易,从事
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服务,
养老养生健康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是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已连
续 8 年位列世界 500 强,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企业集团。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3,001.25 亿元,同比增长 8.66%,分板块来看,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是公司营
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供应链集成服务
    作为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供应链集成服务业主要涉及钢铁、汽车、煤炭、化工、


                                     9
铁矿石等五大核心品种。2018 年,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营业收入 2,897.79 亿元,
同比增长 7.97%。其中,钢铁、铁矿石、煤炭、化工等四大生产资料核心品种营业
规模均位列全国前三,汽车服务业务在全国汽车经销商集团中位列综合实力排名第
九。
       (二)金融服务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主要涉及融资租赁、期货经纪、财务公司、资产管理、金融
资产交易、不动产金融、保险代理等业务,初步拥有了相对完整的类金融业务体系,
此外公司正在积极申请保险牌照。2018 年,公司金融服务业板块营业收入 16.30
亿元,同比增长 0.92%。

       (三)高端实业

    高端实业作为公司的培育性主业,主要依托公司良好的商誉资信和政企合作优
势,主动布局了医疗健康、环保公用等“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追求”
的朝阳性行业,未来拟在若干细分行业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供应链+”产业
森林体系。

    通过相关战略性产业并购重组,目前已布局综合医院 4 家,床位数约 3,000 张;
形成城市日供水能力 65 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30 万吨。2018 年,公司高端实业
板块营业收入 71.49 亿元,同比增长 47.19%。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 3,005.38 亿元,同比增长 8.65%;实现利润总
额 45.60 亿元,同比增长 19.18%;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7 亿
元,同比增长 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13.80
亿元,同比增长 16.90%。
       (一)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比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情况说明
                                                       例(%)
                                                               主要系公司钢铁、煤炭等
                                                               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         30,012,513.05     27,621,748.04 8.66
                                                               增加,导致当期收入、成
                                                                 本相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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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成本           29,186,906.84      26,909,185.07     8.46
    销售费用              212,974.71         207,623.14     2.58           -
    管理费用              206,056.06         199,878.93    10.99           -
    财务费用              124,910.91         111,862.76    34.93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53,070.68        -835,900.20    11.66               -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97,684.27           524,566.82 -23.72               -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
                       -1,000,433.60           470,911.29 -312.45
  金流量净额                                                        62 亿,短期融资券 35 亿。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原因
                                                        增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
                      655,329.91      569,569.30          15.06 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
流动比率                    1.12             0.96         16.67 流动负债下降所致
速动比率                    0.74             0.66         12.12 流动负债下降所致
资产负债率(%)            66.25            69.32          -4.43 负债下降所致
EBITDA 全部债                                                    利润增加及负债下
                         19.56%           15.35%          27.43
务比                                                             降所致
利息保障倍数                5.01             4.25         17.88 利润增加所致
EBITDA 利息保
                            5.78             4.85         19.81 利润增加所致
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
    计算公式: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全部债务=(应付票据+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6、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8、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发行额度 2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99,800 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计划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规范,各次资金提取前均履行了公司
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




                                    12
       第五章      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
                                 化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60.5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8.68 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3,005.38 亿元,利润总额 45.60 亿元,运营情况稳定,
可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有力支持。

    2018 年度,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的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
化。




                                     13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为本期债券首次付息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
未付息。




                                  15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级
别 AAA,债项级别 A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16
      第九章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布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重大事
项临时公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下:

    (1)总经理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临时公告披露其总经理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因年龄原因,原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冠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王挺革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宋宏炯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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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18 年度)》的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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