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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江文旅: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经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669,238.36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236,034.35元,按
公司弥补完亏损后净利润25,433,204.01元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543,320.40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89,883.61元。
    为向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79,509,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77,935.38元(含
税),同时,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
179,509,675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
    二 、 2018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76,097,558.0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077,935.38元,占
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2%,低于30%,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于2012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实现借壳上市,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实现净利润需先用于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18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236,034.35
元,公司实现当期净利润先用于弥补亏损。
    2、公司向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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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需要,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独立董事:


       强 力               汪方军                       杜莉萍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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