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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2017-09-07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通过发审会审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收到贵
    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282 号)。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
    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以及《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
    流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自过会后的相关会后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102.24             15,431.82                 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0.04            -10,845.2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614.84            -11,234.30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8.22             -4,480.8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47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4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5                 -7.19    增加 1.34 个百分点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670,488.98             686,225.58                   -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2,534.32             129,924.36                   -5.69

           (一)影响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因素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仍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390.04 万元,亏损同比下降 31.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1-1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14.84 万元,亏损同比下降 5.51%。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亏
损的主要因素如下:

    1、2017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技术创新突破,产线效率、良率不断提升,玻
璃基板销量持续攀升。2017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生产玻璃基板 70.56 万片,销售
玻璃基板 87.94 万片。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2017 年上半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19,102.24 万元,同比增加 23.78%,且综合毛利率有所提高。然
而,由于公司新增转固 2 条 G6 玻璃基板线体,线体良率正按计划稳步提升,尚
未达到最佳状态,导致公司玻璃基板线体整体生产及运行成本仍相对较高。因此,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仍然较低。

    2、2017 年上半年,公司玻璃基板产品良率不断提升,业务日趋稳定,但尚
未达到预期生产经营效果,公司资金面仍然紧张,利息支出及偿债压力较大,产
业转型与升级面临较高的资金需求。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
79.99%,2017 年 1-6 月财务费用达 4,918.59 万元,财务负担较重。

    (二)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玻璃基板产品销量稳步提升,重点客户潜能进一
步释放。公司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解决制约产线良率提升的难题,G6
玻璃基板线体良率及产能提升明显。

    此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建成
后将推动公司实现产业升级和延伸,有效提升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

    (三)相关影响因素的消除情况

    2016 年以来,公司玻璃基板产品陆续通过主力机种认证,销量及收入规模
均大幅增长,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同时,2016 年第二季度以来,受益于显示面
板产品价格回升、行业回暖等因素影响,玻璃基板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企稳回升。
鉴于未来我国国内玻璃基板及显示面板产品的市场需求仍然较大,预计未来公司
相关主力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会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有利于改善公
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缓解偿债压力,预计未来债务压力对公司经营

                                   1-2
业绩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产品销量及收入规模不断提升,加之价格企稳、债务压
力缓解,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的主要因素正在逐步改善和消除,预计不会对公
司 2017 年下半年及以后年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由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若未来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大幅
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创新,
对产线进行优化升级,提升效率,降低单位成本,并向客户提供差异化高附加值
产品,以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资金面较紧张,负债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不利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会显著
改善,利息负担大幅降低,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二、会后事项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 证
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
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
并说明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
的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计 ,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14XAA4018-1 号 和
XYZH/2016XAA40097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
[2017]第 1-00473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除本说明“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的说明”外,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


                                   1-3
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上半年的业绩变动不影响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
影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在会后期间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
申报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业务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
处罚,且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未做盈利预测,故不存在公司盈利状况与盈利预测不符的情形;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17 年 3 月 15 日)起至本说明出具日期间,未
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
发行字[2002]15 号)及《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
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所述的影响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
说明》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朱立锋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