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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8-036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8.5 代液晶玻璃基板
生产线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为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34,790 万元人民币,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预计:34,790 万元人民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9 月19 日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51,632,0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219,999,976.56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9,334,101.9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40,665,874.64 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26日全部到账,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

《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1
                                                          总投资         以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 8.6 代薄膜晶
 1                                                            280.00              140.00
        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5 代液
 2                                                             60.03               52.20
        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总计                                       -            192.20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其中: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彩虹光电”)建设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以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140 亿元调整为 1,386,937 万元;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

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公司”)建设 8.5 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52.2 亿元调整为 517,129 万元。

       本公司已完成向彩虹光电增资 1,386,937 万元。彩虹光电 G8.6 液晶面板生产

线项目历经 18 个月建设,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提前点亮投产,该产线主要生

产 50 英寸及以上高清、超高清显示面板,2018 年 7 月末项目一期已达产,二期

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 2018 年年底全线达产。

       本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 517,129 万元向合肥液晶公司增资,建设 8.5 代液晶

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明确了建设方案、技术路线,

计划于近期投入建设。截止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对合肥液晶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

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的议案》,

将于近期对合肥液晶公司实施首次增资,增资金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

       为满足彩虹光电 G8.6 面板项目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

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 8.5 代以上面

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本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进行变更,变更

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向咸阳彩虹光电增资人民币 34,790 万元,用于彩虹

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拟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34,79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的 1.83%。

                                          2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
立董事已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向合肥液晶公司增资,建设 8.5 代液晶玻
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液晶公司,建设地点为合肥液晶公司厂区内,预计新

建面积约 88,496 平方米,项目建设周期为 15 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 8.5 代玻璃

基板生产线,包括 6 条热端线和 3 条后加工生产线,其中 4 条热端线兼容尺寸为

2,250mm×2,600mm 的 8.6 代玻璃基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 349 万片 8.5 代玻

璃基板的产能。该项目已获得合新站国用(2010)第 1 号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经贸发展局出具的合综试经[2016]103 号《关于彩虹(合

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G8.5 液晶玻璃基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并已获得环

建审(新)字[2016]135 号环评批复。该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财务内部收
益率为 18.86%,将有助于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目前已完成
G8.5/8.6 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启动项目建设。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向合肥液晶公司实施增资。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国内 G8.6/G8.5 基板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多家面板企业相继

建成,开始批量生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建设的 8.6 代面板项目目前已

全面进入试生产阶段,2018 年 7 月末项目一期已达产,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预计 2018 年年底全线达产。

    按照原项目计划 8.5 代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包括南京中电熊

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8.5 代 TFT-LCD 面板生产线提供配套玻璃基板产品。

                                    3
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 G8.6 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

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分别在成都、咸阳与

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 8.6+代 TFT-LCD 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为配合

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资彩虹光电用于

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以募集资金投入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
   1     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   34,790 万元人民币 34,790 万元人民币
         附属设施
                    合计                      34,790 万元人民币 34,790 万元人民币

    1、投资项目概述

    近年来,国内 G8.6/G8.5 基板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多家面板企业相

继建成,开始批量生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投资建设的 8.6 代薄膜晶体

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G8.6 面板项目)已经投产,预计 2018 年底全面实现量产。

为推进和加快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的实施,满足彩虹光电 G8.6 面板项目

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

产业格局,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彩虹光电增资人民币 34,790 万元,用于建设

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配套生产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用于租赁

给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使用。

    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彩虹光电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注册地: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

    法定代表人:陈忠国

    注册资本:1,389,937 万元

    经营范围:TFT-LCD 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

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彩虹光电的股东情况

    彩虹光电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1,386,937           99.78%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143            0.15%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57            0.06%
                 合计                             1,389,937         100.00%

    本次向彩虹光电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1,421,362          99.79%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143           0.15%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57           0.06%
                 合计                              1,424,362        100.00%
    注:1.彩虹光电其他股东已同意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的权利。
       2.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
1539 号资产评估报告,拟定对彩虹光电上述增资额按照 1.0106:1 的比例折算出
资。
       (3)彩虹光电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9,001                2,467,742
 负债总额                                    709,827                1,089,1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9,500                  19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30,327                  965,870
 资产净额                                       -826                1,378,573
 资产负债率                                 100.12%                   44.14%


                                       5
                                         2016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                 200.17
 净利润                                 -3,825.69              -7,537.39
    注:以上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具体投资项目

    为推进和加快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的实施,满足彩虹光电 G8.6 面板

项目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

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彩虹光电增资人民币 34,790 万元,用于

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用于租赁

给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使用。

    本项目位于咸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星火大道以南,科技大道以北,

高科二路以西,高科三路以东。项目包括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和

相关辅助设施两部分,共占地约 171 亩。

    4、资金预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34,790 万元,其中征地费用为 5,130 万元,建设费用为

29,660 万元。

    5、投资进度及项目建设期

    (1)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包括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和相关辅助设施两部分,

需进行厂房规划设计、土地规划许可、动能装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施工

等过程。本项目从立项到交付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使用预计为 13 个月。

    (2)进度计划安排

    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总建设工期编制,影响本项目进度计划的主要因素是前期

立项工作的时间和土建实际开工日期。本公司将抓紧与各主管部门办理前期手续

和协调土建进驻时间,以便确保项目进度按计划实施,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彩虹

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6
    6、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目前,随着全球各大面板厂商纷纷来华投资、新的面板厂投产,对 8.5 及以

上玻璃基板的需求会继续增长,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市场对 G8.5/G8.6 玻璃基板需求的持续增加,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

目的市场潜力巨大。作为该项目的配套建设部分,本项目建成后将以合理的价格

出租给合资公司使用,市场风险较低。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随着大尺寸显示屏量产技术改进以及产品应用的多元化,全球 TFT-LCD 产业

的大尺寸产品发展势头强劲,对 8.5 代/8.6 代玻璃基板的需求会持续增长,市

场前景广阔。

    本公司与康宁公司的合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和升级公司产品结构,有

助于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为公司与康宁公司的后续合作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以及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

    (二)风险因素

    本项目各方合作期间为 20 年,周期较长,存在着合作期间行业及市场变化

而导致项目经济效益无法部分或全部实现的风险。

    五、新项目的批准及审批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投资项目为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配套建设生产厂房及附

属设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

                                     7
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