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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租后回售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0-003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租后回售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为

补充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将其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

陕西丰宏康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与丰宏租赁发生过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将其部分机器

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丰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融资年利率不超过 4.35%。

    丰宏租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有

丰宏租赁 7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丰宏租赁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丰宏康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宁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西安创业大街未来大厦 13 层 F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业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丰宏租赁总资产 43,011.23 万元,净资产 15,531.57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625.78 万元,净利润 73.85 万元。

    (二)关联关系

    丰宏租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有

丰宏租赁 7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融资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彩虹光电部分机器设备

    2、标的权属: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彩虹光电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部分机器

设备资产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丰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业务,丰宏租赁向彩虹光电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
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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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融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租赁

利率:不超过年利率 4.35%。

    3、期末购买价格(留购价款):人民币 1 元,租赁到期时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支付租赁本金及利息。

    5、租赁资产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资产所有权归丰宏租赁所有,租赁期

满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并完成租赁合同项下相关义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自动转

归彩虹光电所有。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利用现有部分机器设备进行融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筹

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二)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机器

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项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并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租后回售业务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

冯坤先生、邓虎林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彩虹光电与丰宏租赁开展售

后回租业务为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关联董事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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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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