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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1-17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

回租业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利用现有部分机器设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
公司筹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二、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机器设

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该

等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

动,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白永秀             彭俊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