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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5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 2014-02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厦门市金桥路 101 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第四层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9912.873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86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管、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内容         表决票       同意       同    反   反   弃 弃      是
                       总数        票数       意    对   对   权 权      否
                      (万股)      (万股)      比    票   比   票 比      通
                                              例    数   例   数 例      过

                     9912.8737   9912.8737   100%   0    0    0    0     是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和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庄宗伟、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
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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