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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6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
册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盛屯黄金金融”、“公司”)
     投资金额:12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盛屯黄金金融为新设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
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投资”)拟与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金商
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收入。总投资为人民币 2 亿元, 其中深圳盛屯投资
出资 12000 万元,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深圳市莆金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 201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盛屯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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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已对各出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
查,上述各方具备履行出资的能力。
    1、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03 号阳光华艺大厦 1 栋 20A-03,20B-03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志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矿
山企业并购和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深圳盛屯投资是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


    2、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工业小区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清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行业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新农村开发建设;建设工程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
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一路 55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果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
营。




                                    2
      三、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屯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结果
为准)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公司总投资:人民币 2 亿元
     出资方式及比例:深圳盛屯投资、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
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00            货币        60%

 2     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5000            货币        25%

 3     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15%

     2、设立背景及优势:
     黄金租赁项目是珠宝行业融资模式的一个细分,经过详尽的实地调查和认真
研究,黄金原材料到加工成品到收到销售款周期为 7-8 天,对黄金的周转需求和
周转效率非常高,此行业资金需求很大,形成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公司股东盛屯矿业拥有全资控股的自有金矿贵州华金矿业和金属金融服务
平台,具有先天优势。其次,作为上市公司,具备资本运作的丰富经验,有其他
非上市公司没有的融资平台、资本实力与资信,较易获取低成本的资金,取得合
作方及市场的认可及信任,有利于提升业务的盈利能力与业务规模。再次,盛屯
矿业与银行合作过黄金租赁业务,充分熟悉业务流程,已具备一定金属金融服务
经验,都能为黄金租赁业务发展带来巨大的帮助。
     另两方股东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是在
深圳珠宝、黄金行业有经营近 30 年实力的珠宝商,对业务精通、对黄金珠宝行
业熟悉、并在当地珠宝协会有一定影响力,有利于业务的快速融合和顺利开展;
借助盛屯矿业专业化团队的同步、流程化、体系运作及股东在珠宝行业圈内及商
会的影响和控制能力,有利于我们介入黄金租赁时信息的获取和对客户甄别。同
时,盛屯黄金金融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相比银行程序、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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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商业模式: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
黄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收入。其中,实物黄金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
可的、存放在国内的标准黄金,出租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
进行无库存交易,二是通过库存实物黄金交易。黄金租赁业务通过提供实物黄金
的方式满足产用金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兼备套期保值的功能。客户可根据自身生
产周期和业务的安排,选择合适的租赁期限和黄金数量,成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的原料。

     5、目标客户:主要面向与贵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相关的企业法人或个
体商户,主要包括黄金首饰加工企业、黄金经贸企业等。前期主要客户为深圳水
贝地区加入莆田商会的珠宝、黄金商户。

     6、盈利方式:(1)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所需的黄金主要渠道有:公司自营交
易沉淀或冶炼企业购买;从金融机构取得。(2)收入来源:黄金租赁的租金收
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5680955

     乙方: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350304100062451

     丙方: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11030712

     为投资黄金租赁项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以货币出资设立深圳市盛屯
黄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制订本协议。

     1、总投资为人民币 2 亿元,股东承诺出资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00            货币        60%

 2      福建省六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5000            货币        25%

 3      深圳市莆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15%

       2、股东承诺出资的缴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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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股东首期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 50 %,并应在银行验资户开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2)股东余下出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1 年内缴清剩余的 50%。
    (3)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本条第(1)项之规定缴纳第一期出资,则该方应
赔偿其他股东因公司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开办费用及按一年
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已出资资金成本。
    (4)如果某一股东不能按本条第(2)项之规定按时缴纳出资,则该股东以
其已实际出资额的 30%作为违约赔偿,赔偿金计入公司公积金。其他履行出资义
务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未到位出资额并重新计算股东的出资比例。

    3、股东出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
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
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
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主要开展黄金租赁项目,指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或者个体珠宝、黄
金商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利息的业务。

    5、公司的利润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股东各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支持
取得银行融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等),公司需向提供融资服务方支付相
应费用,具体费用按市场行情收取。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
构,每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6、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共五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甲方
委派,股东会任命,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其余董事由甲
方推荐两位,乙、丙方各推荐一名。

    7、本协议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各方的有权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批准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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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黄金租赁业务为轻资产业务,所需投入的固定成本较低,业务风险可控、可
复制、规模化的特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
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也是公司日后拓展综合金属金融服务业的一个有益
尝试,能够锻炼公司金属金融服务人才团队、积累金融业务经验、完善各项制度。
也是将来形成盛屯矿业独特的实业与金融互为促进的业务结构迈出的重要一步。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在盛屯黄金金融黄金租赁业务设计的商业模式下,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如
下:
    1、对客户监控不力造成的风险
    在前述商业模式下,主要风险来自未对客户进行及时有效监控。针对这一风
险,公司将着重通过专业团队建设、制度与流程的设计与创新来覆盖,涵盖的环
节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征信评级、产成品现场共管、增设有效担保等方式,
以此避免由于对客户监管不力带来的风险。
    2、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要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来控制金
属价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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