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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3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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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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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环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             5,911,270,357.47            5,943,568,279.27                        -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     3,595,948,079.87            3,606,606,724.24                        -0.30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9,229,944.88             -271,389,190.29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88,588,008.70                448,124,237.70                      9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658,644.37                -19,621,064.32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335,369.88                -19,693,982.04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296                        -0.810                     不适用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                        -0.016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07                        -0.016                     不适用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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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3,586,460.00   黄金期货交易、黄金融资业务的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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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7,412.66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892,321.84
               合计                            2,676,725.5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26,70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量          态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     235,321,843     15.72    179,721,723            67,425,000    境内非国
                                                              质押
司                                                                                     有法人
刘全恕                 135,013,792      9.02     87,819,092            87,800,000    境内自然
                                                              质押
                                                                                         人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     73,500,000       4.91     73,500,000                            其他
银行-广发恒定 14 号                                            无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     71,250,000       4.76     71,250,000                            其他
银行-广发恒定 13 号                                            无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宝盈基金-平安银行     42,500,000       2.84     42,500,000                            其他
-平安信托-平安财
                                                                无
富*创赢一期 12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     42,500,000       2.84     42,500,000                          国有法人
                                                                无
司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     40,750,000       2.72     40,750,000                            其他
-平安信托-平安财
                                                                无
富*创赢一期 104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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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雄杰                 40,305,000        2.69   40,305,000                40,305,000    境内自然
                                                                 质押
                                                                                            人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     35,000,000        2.34   35,000,000                                 其他
-平安信托-平安财
                                                                  无
富*创赢一期 11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8,999,803        1.27              0                               其他
限公司-汇添富移动
                                                                  无
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55,600,120    人民币普通股         55,600,120
刘全恕                                              47,194,700    人民币普通股         47,194,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18,999,803                         18,999,803
                                                                  人民币普通股
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14,999,859                         14,999,859
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人民币普通股
金
马英杰                                               8,806,5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6,500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平安银行                       8,000,000                          8,000,000
-平安汇通磐海创盈 1 号特定客户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杨小萍                                               6,109,560    人民币普通股          6,109,5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5,670,457                          5,670,457
                                                                  人民币普通股
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唐卫曦                                               4,950,782    人民币普通股          4,950,782
刘勇华                                               4,486,300    人民币普通股          4,486,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姚雄杰,所以深圳盛屯
明                                  集团有限公司和姚雄杰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及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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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情况概述:

       公司一季度亏损 1065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 1962 万元减少亏损约 897 万元。一季度亏

   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因季节性原因尚未产生效益;一季度减亏的主要原因

   是公司金属产业链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取得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44812 万增加到约 88858 万。主要是公司通过客户拓

   展在贸易业务方面取得销售进展,以及公司金属产业链业务迅速发展。

       报告期内金属产业链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取得效益,金属供应链金融收入为 33600 万,

   去年同期收入为 490 万,增长 6757%;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收入为 2170 万元(去年同期为 15

   万元),其中:保理收入 656 万,净利润为 433 万,盛屯金融服务收入 1142 万,净利润为 623

   万。主要矿山银鑫、埃玛均已正常开工。

   分项说明:

A.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约 36630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

   业务增长及支付税费增加货币资金支付所致;

B.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约 860 万,主要系票据到期及票据背书减少所致;

C. 存货较年初增加约 7509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采购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D.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约 10197 万,主要系子公司购入黄金所致;

E. 应付账款款较年初减少约 1680 万,主要系应付款到期支付所致;

F.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减少约 213 万,主要系年底计提年终奖年初发放所致;

G.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约 3489 万,主要系子公司归属于上年 12 月的增值税等税费在本年 1 月

   份缴纳所致;

H.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44046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

   服务业务增长带来收入增长所致;

I.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40849 万,主要系子公司收入增长带来成本增加所致;

J.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38 万,主要系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带来税费增

   长所致;

K.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87 万,主要系以前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少,没有专门设销售费用

   科目,本年开始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立销售费用核算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所致;

L.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994 万,主要系本季度增加合并华金矿业及业务增长相应管理费

   用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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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856 万,主要系集团公司发行 4.5 亿公司债带来利息增加及增加

   银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所致;

N.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新增约 296 万,主要系本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多增加浮盈所致;

O.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约 52 万,主要系自产黄金套期保值产生收益所致;

P.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71 万,主要系去年同期集团公司新增投资

   呼伦贝尔盛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今年一季度暂无对外投资及本季度收到深圳盛屯集团承诺补

   偿现金款所致;

Q.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17907 万,主要系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本期到

   期归还及银行短期融资到期归还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第五次增发事项

    鉴于金属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存在大量的融资及供应链服务需求,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面临

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立足金属矿产品的采矿、贸易业务,大力加强金属

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投入,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综合提供商。经本

公司2014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439,694,656股(含)。募集资金将用于 “增资盛屯保理,拓展金属行业商业保理业务”、

“增资盛屯融资租赁,拓展金属行业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增资盛屯金属,拓展金属产业供应
链金融业务”、“增资盛屯黄金租赁、埃玛黄金租赁,拓展黄金租赁业务”以及“投资金属产业

链金融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项目”。公司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方案。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40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发行 2014 年盛屯公司债券

    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

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4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201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公司债

券 4.5 亿(扣除发行费后,实际收到 4.49 亿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7.7%,债券采用单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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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

存续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经上交所同意,本次债

券将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债券简称为“14 盛屯债”,上市代码为

“122350”。

    (3)发行 2015 年盛屯公司债券

    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公司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预案;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盛屯矿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4)公司与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进行矿产勘察、开发及矿产品市场开拓。并签订《保

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重组协议书》,保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为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

控股公司,根据协议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80%的股权。

     (5)对外投资情况

    深圳市盛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

    公司与王学思、朱景和、王玺四方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厦门市兴景

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收购及发展新疆锦邦原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锦邦原矿业有限公司位于

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比邻中亚,靠近霍尔果斯口岸。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以此

为基础进行跨区域的贸易、投资、实业发展合作,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政

策红利;

    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从 4500 万增资到 2 亿元,为适应公司拓展金属金融综合服务

业务,搭建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平台,雄震信息未来将努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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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及   如未
                                                                                    时履   能及
                                                                      是否   是否   行应   时履
                                                           承诺时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说明   行应
                                                           间及期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   说明
                                                             限
                                                                      限     履行   成履   下一
                                                                                    行的   步计
                                                                                    具体     划
                                                                                    原因
       盈利   深圳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        2013 年    是     是
       预测   盛屯   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1月1
       及补   集团   根据《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        日至
       偿     有限   及相关附件,埃玛矿业 2013 年度、      2015 年
              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12 月 31
                     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            日
                     12,474.63 万元、15,681.32 万元及
                     15,681.32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在 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未实现前述预
                     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集团应
                     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偿。
       盈利   刘全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        2013 年    是     是
       预测   恕     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1月1
与重
       及补          根据《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        日至
大资
       偿            及相关附件,埃玛矿业 2013 年度、      2015 年
产重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12 月 31
组相
                     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            日
关的
                     12,474.63 万元、15,681.32 万元及
承诺
                     15,681.32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在 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未实现前述预
                     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集团应
                     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偿。
       股份   深圳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        2013 年    是     是
       限售   盛屯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        1 月 10
              集团   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        日至
              有限   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        2016 年
              公司   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        1月9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日
       股份   刘全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转        2013 年    是     是
       限售   恕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易        1 月 10
                     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        日至
                                           10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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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 2016 年
                     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 1 月 9
                     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在 日
                     原承诺期满后,本人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及转让的股份
                     占本人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
                     份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30%,
                     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60%。
       解决   浙江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方正   控制人及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       间:
       竞争   房地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       2009 年
              产开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       8月9
              发有   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       日,承
              限公   参与任何与雄震股份(注:“雄震       诺期
              司     股份”为公司前身,下同)主营业       限:长
                     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期承诺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获
                     得的商业机会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
                     将立即通知雄震股份,赋予雄震股
                     份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
                     者由雄震股份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
                     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雄震股份
                     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与再
       解决   周万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融资
       同业   沅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间:
相关
       竞争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2009 年
的承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       8月9
诺
                     间接参与任何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       日,承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诺期
                     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       限:长
                     业机会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       期有效
                     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
                     知雄震股份,赋予雄震股份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雄震
                     股份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雄震股份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赵宝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间:
       竞争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2009 年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       8月9
                     间接参与任何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       日,承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诺期
                                          11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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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       限:长
              业机会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       期有效
              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
              知雄震股份,赋予雄震股份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雄震
              股份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雄震股份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吴光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蓉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间:
竞争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2009 年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       8月9
              间接参与任何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       日;承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诺期
              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       限:长
              业机会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       期承诺
              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
              知雄震股份,赋予雄震股份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雄震
              股份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雄震股份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魏敏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钗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间:
竞争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2009 年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       8月9
              间接参与任何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       日;承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       诺期
              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       限:长
              业机会与雄震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       期承诺
              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
              知雄震股份,赋予雄震股份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雄震
              股份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雄震股份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盛屯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集团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09 年
       有限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8 月 20
       公司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12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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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市泽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琰实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09 年
       业发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8 月 20
       展有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限公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司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13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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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市源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鑫峰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09 年
       实业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8 月 20
       发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有限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公司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14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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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姚娟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英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09 年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8 月 20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姚雄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杰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09 年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8 月 20
                                   15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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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   孙汉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宗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杨学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平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16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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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顾斌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郭忠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河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高建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明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吴光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蓉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陈建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煌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王丽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娟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17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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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何小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       承诺时    是   是
       丽     任何方式谋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         间:
              位,且在限售期结束后转让公司股       2010 年
              份,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股东雄震       3 月 27
              集团(注:“雄震集团”为深圳盛       日;承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下同)拥       诺期
              有优先受让权。”                     限:长
                                                   期承诺
其他   厦门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承诺时    是   是
       三微   人及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       间:
       投资   求雄震股份的控股地位,且在限售       2010 年
       管理   期结束后转让雄震股份的股份,同       3 月 27
       股份   等条件下雄震股份控股股东雄震集       日;承
       有限   团拥有优先受让权。”                 诺期
       公司                                        限:长
                                                   期承诺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盛屯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集团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10 年
       有限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6月3
       公司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18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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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市泽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琰实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10 年
       业发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6月3
       展有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限公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司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市源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       间:
竞争   鑫峰   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       2010 年
       实业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       6月3
       发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日;承
       有限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       诺期
       公司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       限:长
              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       期承诺
              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
              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
              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19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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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受损害。”
解决   姚娟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英     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间:
竞争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       2010 年
              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       6月3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日;承
              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       诺期
              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       限:长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       期承诺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
              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
              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
              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
              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
              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   姚雄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       承诺时    是   是
同业   杰     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间:
竞争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       2010 年
              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       6月3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日;承
              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       诺期
              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       限:长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       期承诺
                                   20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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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
              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
              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
              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
              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
              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
              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
              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
              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
              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
              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
              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   姚雄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杰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3 年
                                                   8 月 19
                                                   日;承
                                                   诺期
                                                   限: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
股份   广发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证券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资管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工                                        6 月 10
       商银                                        日;承
                                   21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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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诺期
       广发                                        限:
       恒定                                        2014 年
       14                                          6 月 16
       号集                                        日至
       合资                                        2015 年
       产管                                        6 月 15
       理计                                        日
       划
股份   广发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证券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资管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中                                        6 月 10
       国银                                        日;承
       行-                                        诺期
       广发                                        限:
       恒定                                        2014 年
       13                                          6 月 16
       号集                                        日至
       合资                                        2015 年
       产管                                        6 月 15
       理计                                        日
       划
股份   宝盈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基金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平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安银                                        6 月 10
       行-                                        日;承
       平安                                        诺期
       信托                                        限:
       -平                                        2014 年
       安财                                        6 月 16
       富*                                         日至
       创赢                                        2015 年
       一期                                        6 月 15
       121                                         日
       号集
       合资
       金信
       托计
       划
股份   厦门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建发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股份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22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限                                        6 月 10
       公司                                        日;承
                                                   诺期
                                                   限: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股份   英大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基金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平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安银                                        6 月 10
       行-                                        日;承
       平安                                        诺期
       信托                                        限:
       -平                                        2014 年
       安财                                        6 月 16
       富*                                        日至
       创赢                                        2015 年
       一期                                        6 月 15
       104                                         日
       号集
       合资
       金信
       托计
       划
股份   英大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基金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平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安银                                        6 月 10
       行-                                        日;承
       平安                                        诺期
       信托                                        限:
       -平                                        2014 年
       安财                                        6 月 16
       富*                                         日至
       创赢                                        2015 年
       一期                                        6 月 15
       111                                         日
       号集
       合资
       金信
                                   23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托计
       划
股份   东海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证券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交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行-                                         6 月 10
       东风                                         日;承
       5号                                          诺期
       集合                                         限:
       资产                                         2014 年
       管理                                         6 月 16
       计划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股份   东海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证券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中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信银                                         6 月 10
       行-                                         日;承
       东风                                         诺期
       8号                                          限:
       集合                                         2014 年
       资产                                         6 月 16
       管理                                         日至
       计划                                         2015 年
                                                    6 月 15
                                                    日
股份   东海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        承诺时    是   是
限售   证券   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间:
       -光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大-                                         6 月 10
       东风                                         日;承
       6号                                          诺期
       集合                                         限:
       资产                                         2014 年
       管理                                         6 月 16
       计划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其他   深圳   “2014 年 9 月 30 日前将丫他采矿权    承诺时    是   是
       盛屯   证(证号:                            间:
       集团   C5200002011124120121559)生产规       2014 年
                                    24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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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   模由 15 万吨/年扩大至 18 万吨/年。     3月7
             公司   如贵州华金未按期完成前述工作,         日;承
                    则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盛屯矿业         诺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补偿。”           限:截
                                                           至到扩
                                                           证办理
                                                           完成。
      其他   深圳   “2014 年 9 月 30 日前将板其采矿权     承诺时    是     是
             盛屯   证(证号:                             间:
             集团   C5200002011124120121558)生产规        2014 年
             有限   模由 3 万吨/年扩大至 12 万吨/年。      3月7
             公司   如贵州华金未按期完成前述工作,         日;承
                    则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盛屯矿业         诺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补偿。”           限:截
                                                           至到扩
                                                           证办理
                                                           完成。
      其他   深圳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丫他探矿     承诺时    是     是
             盛屯   权证(证号:T52520081102017841)       间:
             集团   转换成采矿权证的手续,生产规模         2014 年
             有限   为 6 万吨/年。如贵州华金未按期完       3月7
             公司   成前述工作,则本公司将以现金方         日;承
                    式向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         诺期
                    出补偿。”                             限:截
                                                           至到扩
                                                           证办理
                                                           完成。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名称
                                                                     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日期   201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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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610,545.63             605,913,587.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6,629,165.00            5,371,117.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600,000.00
    应收账款                                    415,837,539.61             371,197,074.24
    预付款项                                    576,382,257.21             465,566,589.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75,516.29               575,516.29
    其他应收款                                      33,516,315.96           33,881,330.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60,442,365.13              85,351,450.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8,061,325.92             186,089,325.92
      流动资产合计                            1,721,055,030.75           1,762,545,990.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6,505,293.02           46,555,458.52
    投资性房地产                                     2,706,769.13            2,737,571.57
    固定资产                                    626,978,348.29             634,395,263.60
    在建工程                                        86,919,816.33           82,375,202.16
    工程物资                                            67,767.15               67,767.15
    固定资产清理

                                          26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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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88,415,862.15      2,787,061,122.49
    开发支出
    商誉                                       527,335,562.38        527,335,562.38
    长期待摊费用                                   14,967,663.66     12,410,07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161,677.18     64,927,69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90,215,326.72      4,181,022,288.56
        资产总计                             5,911,270,357.47      5,943,568,279.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5,500,000.00        220,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66,537,700.00        144,594,59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9,000,000.00     69,000,000.00
    应付账款                                       29,174,819.83     45,970,880.73
    预收款项                                       68,311,880.67     72,187,152.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328,230.73       4,456,278.37
    应交税费                                       13,438,193.33     48,332,901.47
    应付利息                                       15,742,440.16     17,909,406.50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134,804,016.72        165,349,755.2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24,909,281.44        788,372,964.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4,384,033.68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7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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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95,350.00               995,3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1,809,548.36            591,447,475.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77,188,932.04          1,477,723,834.31
        负债合计                              2,202,098,213.48          2,266,096,798.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7,799,282.80          1,897,799,28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1,096,492.07            211,755,13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95,948,079.87          3,606,606,724.24
    少数股东权益                                113,224,064.12             70,864,75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09,172,143.99          3,677,471,48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11,270,357.47          5,943,568,279.27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8,605,829.47         291,771,4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92,504.39              792,504.39
  预付款项                                           4,502,050.00           4,502,05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8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                                     486,629,559.04      440,707,977.61
  存货                                                 73,102.88         73,102.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90,603,045.78      737,847,100.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77,841,146.64       3,645,891,312.14
  投资性房地产                                     2,706,769.13        2,737,571.57
  固定资产                                       11,383,163.32       11,505,190.97
  在建工程                                       72,269,811.78       71,629,474.8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6,432.82          211,761.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3,685.57          174,33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073,133.16       56,519,774.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49,750,709.85       3,811,825,984.47
      资产总计                              4,540,353,755.63       4,549,673,084.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92,810,550.00       94,551,87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75,156.25        1,775,156.25
  预收款项                                             51,938.81         51,938.81
  应付职工薪酬                                     1,109,062.17         959,036.29
  应交税费                                         -306,774.72         -348,378.26
  应付利息                                       14,539,444.39       16,608,611.07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194,214,680.20      182,832,816.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9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流动负债合计                                   304,266,057.10         296,503,050.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4,384,033.68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220.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4,515,253.93         885,281,008.42
      负债合计                                1,188,781,311.03          1,181,784,059.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89,768,021.59          1,889,768,021.5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5,247,881.99         -18,931,30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51,572,444.60          3,367,889,025.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40,353,755.63          4,549,673,084.91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888,588,008.70        448,124,237.70
其中:营业收入                                       888,588,008.70        448,124,237.7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02,518,644.37        473,278,114.24
                                         30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营业成本                                     853,787,536.56      445,295,124.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5,605.98       69,314.94
       销售费用                                          871,193.19             0.00
       管理费用                                     25,293,529.17      15,356,032.01
       财务费用                                     21,120,779.47      12,557,643.02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3,051,343.00       95,200.00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4,951.49       -36,643.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50,165.50       -36,643.79
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394,341.18      -25,095,320.33
  加:营业外收入                                           3,696.23         3,500.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1,108.89         1,489.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11,753.84      -25,093,310.04
  减:所得税费用                                    -2,112,417.39      -5,247,956.9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99,336.45      -19,845,353.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58,644.37      -19,621,064.32
  少数股东损益                                          2,359,307.92     -224,288.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1 / 36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299,336.45        -19,845,353.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658,644.37        -19,621,064.3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9,307.92         -224,288.7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1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437,442.62          118,854.88
  减:营业成本                                               30,802.44            30,802.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227.08             6,101.4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6,867,882.56        4,670,706.21
       财务费用                                         17,891,800.71          9,951,922.42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741,320.00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165.50           -36,643.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50,165.50           -36,643.79
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742,115.67        -14,577,321.44
  加:营业外收入                                              3,396.23             3,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738,719.44        -14,574,321.44
     减:所得税费用                                     -5,422,138.49         -3,634,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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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316,580.95        -10,939,902.0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316,580.95        -10,939,902.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74,916,999.00            541,175,014.1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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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651,589.77      1,947,064.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4,568,588.77      543,122,078.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40,892,154.28      769,121,204.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229,043.45       7,280,616.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66,571.11      29,783,391.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810,764.81      8,326,05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3,798,533.65      814,511,26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229,944.88     -271,389,190.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2,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7,519,363.44      17,255,214.5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7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8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19,363.44      25,018,295.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7,263.44    -25,018,295.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40,00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     1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35,000.00     60,304,667.5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935,000.00    190,304,667.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000,000.00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531,734.65      26,517,2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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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739,951.88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271,686.53           46,567,29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36,686.53          143,737,374.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45.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7,873,549.05            -152,670,11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1,958,864.61          227,111,57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085,315.56                 74,441,468.02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37,442.62             118,85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318,919.45          62,150,608.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756,362.07          62,269,463.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18,453.97            2,407,589.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570.54              22,408.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122,688.00          68,987,11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0,224,712.51          71,417,11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1,649.56          -9,147,647.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2,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516,460.22              20,680.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2,000,000.00            7,7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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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8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516,460.22    7,783,76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304,360.22     -7,783,76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827,780.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27,780.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486,825.43    23,475,248.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06,100.00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392,925.43    23,525,248.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92,925.43   26,302,53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165,636.09      9,371,123.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6,800,975.56    1,525,068.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635,339.47       10,896,191.71
法定代表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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