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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5年度)2016-05-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5 年度)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 1 号之 2 二楼)

                 2013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签署日期:201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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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2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4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

第四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0

第六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1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2

第八章   抵押物情况.................................................. 13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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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发行人”)对
外公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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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城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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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3 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简称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二、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代码及简称:证券代码为 122283,证券简称为“13 盛屯债”。

    四、发行规模:2 亿元。

    五、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8%。

    六、发行日:2013 年 12 月 12 日。

    七、上市日:2013 年 12 月 26 日。

    八、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及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
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16年12
月12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
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6年12月12日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本金采用提前偿还方式,若发行人放弃赎回权且债券持有人放弃回
售权或放弃部分回售权,则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4 个和第 5 个计息年度分别偿付
剩余本金的 50%和 50%,最后 2 年的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
次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
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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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
有的采矿权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119,782.34 万元。

    十一、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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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ENGTUN MINING GROUPCO.,LTD.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
                                       楼

   注册资本:                          149,705.2305 万元

   股票简称:                          盛屯矿业

   股票代码:                          6007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陈东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5 年 1 月 14 日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 101 号办公楼第
                                  四层东侧 A 区

   邮政编码:                          361012

   互联网网址:                        www.600711.com

    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
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
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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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820,749.99                 594,356.83                  38.09%
    负债合计                  420,611.87                 226,609.68                  8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84,365.16                 360,660.67                  6.57%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138.12                 367,747.15                  8.8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66,199.77                334,795.78                 98.99%
     营业成本                   613,636.19                296,892.40                 106.69%
     营业利润                     19,224.51                 15,582.76                23.37%
     利润总额                     19,619.76                 15,974.53                22.82%
      净利润                      15,469.94                 15,027.34                 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3,845.45                 15,019.36                 -7.82%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289.38             -46,642.79         8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49.20             -86,157.63         -41.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088.27            167,285.48            -28.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26.55             34,484.73          -142.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669.34              57,195.89          -25.40%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状况

    2015 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62 亿元,同比增长 98.99%;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 亿元,同比下降 7.82%。其中,矿采选业务实现收入 4.34
亿元,同比下降 7.01%;金属产业链金融业务实现收入 32.78 亿元,同比增长
623.76%,毛利达 2.23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84.45%。综合贸易业务共实现收入
29.49 亿元,同比增长 21.47%。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与产能过剩的矛盾加剧,国内
外市场有色金属价格下降,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方面,公司在提高生产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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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提升技术的前提下,矿采选业务下降幅度不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金融业务在
2014 年的基础上不断开拓进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做到了在矿采选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不断拓展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业
务,并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商。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
    报告期内,受益于技改扩产的进行以及矿山保暖工程的实施,公司主要矿山埃
玛矿业和银鑫矿业矿石采选量均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但由于金属价格低迷等因素
影响,2015 年公司主要矿山实现销售收入 4.34 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7.01%,净
利润为 17,815.20 万,比去年同期下降 16.87%。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原因主要是金属
价格下跌和华金矿业因技改停产。
    报告期内,公司与云南地矿总公司(集团)签署矿山合作协议,双方以云南为
基地,面向整个云贵川地区的矿山资源整合,进一步扩展公司矿业版图,带动金属
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全面深入发展,加强公司在全行业的渗透力。双方对保山恒源
鑫茂矿业有限公司展开合作,根据云南地矿局初步资源估算的结果,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矿区共探获(保有)资源量:331+332+333 类资源矿石量 2012 万吨,
金属量铅+锌 101.2 万吨,伴生银 637.33 吨,平均品位:铅+锌 5.02%,银 31.71 克/吨,
达到了铅锌大型矿山,银中型矿山的标准。
    公司收购华金矿业后不久,华金矿业因 2014 年 11 月 3 日当地册亨县丫他至板
其公路改造进行停产。2015 年 2 月,华金矿业完成了丫他采矿权和板其采矿权生
产规模扩大手续,华金矿业生产总规模已达到 37 万吨/年。鉴于前期金价低迷,采
矿权生产规模扩大,以及最新地质勘探工作成果,综合当地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
华金矿业进行全面技改,开展丫他矿区地下开采基建工程、尾矿库重建工程等工作,
争取为未来的生产经营打下基础,可以更好、更经济地发挥出矿山的价值。详见公
司 2016 年 1 月 23 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丫他矿区地下开采设计和丫他现采矿区内开拓恢复,
同时加快尾矿库重建工程,目前正在征地阶段,预计 2017 年 6 月尾矿库一期完工,
待验收后,华金矿业即可复产。
    2、金属产业链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产业链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营业收入 32.78 亿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 623.76%;毛利达 2.23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84.45%。其中:保理
业务得营业收入 3,824.86 万元,同比增长 598.21%,净利润 2,548.92 万元,同比增
长 369.39%;黄金租赁业务取得营业收入 7,021.47 万元,同比增长 865.35%,净利
润 3,457.45 万元,同比增长 681.30%;供应链服务实现收入 31.37 亿元同比增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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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01%,实现毛利 8137.11 万元,同比增长 634.90%;深圳盛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并开展业务,目前资金投放金额为 3,500 万元,因有色金属行业仍处于底部阶
段,目前矿山设备租赁业务处在战略客户储备阶段。
    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空间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业务布局,以金属矿采选、
贸易及供应链金融为基础,向商业保理、设备融资租赁、黄金租赁等金融业务领域
深度拓展,完善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奠定金融服务领域行业先发优势,
全面提升公司行业内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金属行业的投融资与发展。
    3、金属综合贸易业务
    2015 年公司在既有战略指导下,在综合贸易业务方面得到了较大发展。报告
期公司综合贸易业务销售收入为 29.49 亿元,同比增长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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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盛屯矿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共募集资金 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前)。根据公开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
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已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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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2017 年和 2018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
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
每年的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约定足额、按时完成债券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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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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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6 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盛屯矿业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

2013 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

    盛屯矿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盛屯矿业发行的“13 盛屯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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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
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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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抵押物情况


    13 盛屯债采用抵押担保形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埃玛矿业将以其合法拥有
的采矿权作为抵押物为本此债券设定抵押担保,上述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119,782.34 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抵押人埃玛矿业生产和销售情况稳定,抵押物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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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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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年度报告(2015 年度)》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