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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收购铜钴矿项目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1-1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收购铜钴矿项目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并授权经营层收购铜钴矿项目
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聘任季凡庭先生为总裁助理的议案》
等事项。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同意并授权经营层收购铜钴矿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收购铜钴矿项目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是
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的又一次有力并购,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资源储量,尤其是
铜、钴资源储量,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有
色金属品种,战略性地进一步向钴金属这种作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核心原料金属
方向延伸,增强公司整体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拟收购铜钴矿项目事项。

    二、关于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季凡庭先生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季凡庭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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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刘宗柳、蔡明阳、秦桂森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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