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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

于2017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盛屯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43),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 101 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盛屯稀有材料科技有限               √

        公司共同投资非洲刚果(金)年产 3500t 钴、

        10000t 铜综合利用项目进展及方案部分调整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详情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17-042”号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 2017 年 4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

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 101 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

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盛屯稀

                 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非洲刚果(金)年产 3500t

                 钴、10000t 铜综合利用项目进

                 展及方案部分调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