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8-11-06  

						股票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   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期:2018 年 11 月 6 日
              会议召开日期:2018 年 11 月 13 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                        主持或报告人

1、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介绍来宾                              陈东

2、股东审议议案                                                    陈东

3、各位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陈东

4、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陈东

5、对议案进行表决                                                  陈东

6、宣布表决结果                                                    陈东

7、宣读法律意见书                                  北京(厦门)大成律师

8、大会闭幕                                                        陈东




                                        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盛屯集团”)、刘强、代长琴、王安术、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信”)、吴丽月、苏志民、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泰科”)、沈臻宇、北京为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文化”)、贺
晓静、成都新瑞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元”)、深圳盛和岭南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盛和岭南”)、张云峰、姜路、郑成、罗应春、潘义莉、彭志杨、黄芳和
朱江(以上二十一方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环锌锗”或“标的公司”)97.22%的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董事会拟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中对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定价
依据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方案概况、发行数量和募集资
金用途作出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对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根据标的资产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预估值,四环锌锗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不低于 220,000.00 万元,标的资产
的预估值不低于 213,874.60 万元。基于上述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
                                       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作价暂定为 213,874.60 万元。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对四环锌锗全部股东的权益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在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由
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并由协议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调整后:

    “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 1161 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2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
四环锌锗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220,275.13 万元,不低于 22 亿元。基于上述评估结
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四环锌锗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22 亿元为基数,本次交易作价
确定为 213,874.60 万元(精确数为 2,138,745,962.00 元)。”

    (二)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发行价格的调整

    1、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调整前: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8 年 9 月 27 日。”

    调整后: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2、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调整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前 20 个交易日                   7.04                   6.34

    前 60 个交易日                   8.16                   7.34

   前 120 个交易日                   9.48                   8.54

    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5.51                   4.96

    前 60 个交易日                   6.67                   6.00

   前 120 个交易日                   8.74                   7.87

    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3、本次发行价格

    调整前: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选择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为 6.50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选择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为 5.28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三)对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


                                       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依据公司与二十一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中 52,000 万元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支付,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 52,000 万元,其余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
付。基于上述支付安排,按发行价格 6.50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交易涉及的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合计为 249,037,839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具
体如下:

                           现金支付的交易    以股份支付的交      股票支付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对价(万元)    易对价(万元)          (股)

 1         盛屯集团                 52,000        58,257.27           89,626,564

 2            刘强                      —        39,155.74           60,239,594

 3           代长琴                     —        11,209.84           17,245,908

 4           王安术                     —        10,568.31           16,258,932

 5         青岛国信                     —         6,803.28           10,466,587

 6           吴丽月                     —         4,491.96            6,910,712

 7           苏志民                     —         4,083.60            6,282,465

 8           安泰科                     —         4,083.60            6,282,465

 9           沈臻宇                     —         3,879.42            5,968,342

 10        为中文化                     —         3,266.88            5,025,972

 11          贺晓静                     —         2,997.36            4,611,330

 12          新瑞元                     —         2,997.36            4,611,330

 13        盛和岭南                     —         2,450.16            3,769,479

 14          张云峰                     —         2,041.80            3,141,233

 15           姜路                      —         1,198.13            1,843,275

 16           郑成                      —         1,020.90            1,570,616

 17          罗应春                     —           918.81            1,413,555

 18          潘义莉                     —           816.72            1,256,493

 19          彭志杨                     —           816.72            1,256,493

 20           黄芳                      —           408.36               628,247


                                             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1           朱江                      —           408.36               628,247

          合计                      52,000       161,874.60         249,037,839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依据公司与二十一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中 52,000 万元以现金的方式进
行支付,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 52,000 万元,其余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
付。基于上述支付安排,按照发行价格 5.28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306,580,674 股,具体如下:

                           现金支付的交易    以股份支付的交      股票支付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对价(万元)    易对价(万元)          (股)

 1         盛屯集团                 52,000        58,257.27         110,335,732

 2            刘强                      —        39,155.74           74,158,592

 3           代长琴                     —        11,209.84           21,230,757

 4           王安术                     —        10,568.31           20,015,731

 5         青岛国信                     —         6,803.28           12,885,003

 6           吴丽月                     —         4,491.96            8,507,505

 7           苏志民                     —         4,083.60            7,734,096

 8           安泰科                     —         4,083.60            7,734,096

 9           沈臻宇                     —         3,879.42            7,347,391

 10        为中文化                     —         3,266.88            6,187,276

 11          贺晓静                     —         2,997.36            5,676,826

 12          新瑞元                     —         2,997.36            5,676,826

 13        盛和岭南                     —         2,450.16            4,640,457

 14          张云峰                     —         2,041.80            3,867,048

                                             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15          姜路                    —         1,198.13             2,269,184

 16          郑成                    —         1,020.90             1,933,524

 17         罗应春                   —            918.81            1,740,172

 18         潘义莉                   —            816.72            1,546,819

 19         彭志杨                   —            816.72            1,546,819

 20          黄芳                    —            408.36               773,410

 21          朱江                    —            408.36               773,410

         合计                    52,000       161,874.60          306,580,67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四)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

      1、方案概况

      调整前: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其他不超过 10 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53,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
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其他不超过 10 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06,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
中国证监会核准。”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无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
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作相
应调整。

    3、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3,000 万元,相应发行数量预计不超过
15,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情
况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6,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
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36,614.84 万股。如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将导致发行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36,614.84 万股,则本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前述发行上限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减,各认购对象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及公司股份数量也将按照目前的认购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
终发行价格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1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3,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
介机构费用,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不超过 52,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6,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不超过 52,000 万元,不超过
1,00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 53,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配
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亦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本次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调整涉
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本次交易
方案构成重大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1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重组,属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
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屯集团等交易对方持有的四环
锌锗 97.22%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盛
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1、本次交易方式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盛屯集团等四环锌锗二十一名
股东合计持有的四环锌锗 97.22%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四环锌锗 2.78%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
四环锌锗 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
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
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未能实施完
                                      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成,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本次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四环锌锗 97.22%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方为
公司以外的盛屯集团等二十一名四环锌锗的股东。
   四环锌锗的持股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盛屯集团                 270,000,000                               50.12

   2                 刘强                      95,885,280                            17.80

   3                代长琴                     27,450,860                             5.10

   4                王安术                     25,879,860                             4.80

   5              青岛国信                     16,660,000                             3.09

   6                吴丽月                     11,000,000                             2.04

   7                苏志民                     10,000,000                             1.86

   8                安泰科                     10,000,000                             1.86

   9                沈臻宇                      9,500,000                             1.76

   10             为中文化                      8,000,000                             1.48

   11               贺晓静                      7,340,000                             1.36

   12               新瑞元                      7,340,000                             1.36

   13             盛和岭南                      6,000,000                             1.11

   14               张云峰                      5,000,000                             0.93

   15                姜路                       2,934,000                             0.54

   16                郑成                       2,500,000                             0.46


                                     1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17                   罗应春                     2,250,000                             0.42

   18                   潘义莉                    2,000,000                              0.37

   19                   彭志杨                    2,000,000                              0.37

   20                    黄芳                     1,000,000                              0.19

   21                    朱江                     1,000,000                              0.19

   22                盛屯矿业                    15,000,000                              2.78

                 合计                    538,740,000                        100%

       3、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
    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 1161 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2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
四环锌锗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220,275.13 万元,不低于 22 亿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四环锌锗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22 亿元为基数,本次交易作价确定
为 213,874.60 万元(精确数为 2,138,745,962.00 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2)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1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5.51                   4.96

    前 60 个交易日                   6.67                   6.00

    前 120 个交易日                  8.74                   7.87

    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3)本次发行价格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选择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5.28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数量及现金对价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刘强、代长琴、王安术、
青岛国信、吴丽月、苏志民、安泰科、沈臻宇、为中文化、贺晓静、新瑞元、盛和岭南、
张云峰、姜路、郑成、罗应春、潘义莉、彭志杨、黄芳、朱江等共计二十一名交易对方。
                                            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发行数量
      依据公司与二十一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中 52,000 万元以现金的方式进行支
付,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 52,000 万元,其余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基于上述支付安排,按发行价格 5.28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涉及的股份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306,580,674 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现金支付的交易      以股份支付的         股票支付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对价(万元)    交易对价(万元)           (股)

 1         盛屯集团                 52,000          58,257.27            110,335,732

 2            刘强                      —          39,155.74             74,158,592

 3           代长琴                     —           11,209.84            21,230,757

 4           王安术                     —          10,568.31             20,015,731

 5         青岛国信                     —            6,803.28            12,885,003

 6           吴丽月                     —            4,491.96             8,507,505

 7           苏志民                     —            4,083.60             7,734,096

 8           安泰科                     —            4,083.60             7,734,096

 9           沈臻宇                     —            3,879.42             7,347,391

 10        为中文化                     —            3,266.88             6,187,276

 11          贺晓静                     —            2,997.36             5,676,826

 12          新瑞元                     —            2,997.36             5,676,826

 13        盛和岭南                     —            2,450.16             4,640,457

 14          张云峰                     —            2,041.80             3,867,048

 15           姜路                      —            1,198.13             2,269,184

 16           郑成                      —            1,020.90             1,933,524

 17          罗应春                     —             918.81              1,740,172

 18          潘义莉                     —             816.72              1,546,819

 19          彭志杨                     —             816.72              1,546,819

 20           黄芳                      —             408.36                773,410

 21           朱江                      —             408.36                773,410
                                              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合计                    52,000        161,874.60           306,580,67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4、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针对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交易对方持有的盛屯矿业的股票,盛屯集团及其他交易对方
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就本次交易取得股票的锁定期,盛屯集团承诺:
    盛屯集团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前
不得转让,且在盛屯集团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前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盛屯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
    若公司实施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盛屯集团增持公司
股份的,则增持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
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2)就本次交易取得股票的锁定期,除盛屯集团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承诺:
    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盛屯矿业的股份,如果持有四环锌锗股份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
则在本次交易中以四环锌锗股份认购取得的盛屯矿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果持有四环锌锗股份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发行中以四
环锌锗股份认购取得的盛屯矿业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盛屯矿业实施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增持公司股份的,
则增持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
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盛屯矿业股票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1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但是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如无另行约定,则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
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均由盛屯矿业享有,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
损失由交易对方盛屯集团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司补足。过渡期损益由各方共同认可的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过渡期损益为亏损,则盛屯集团应在
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盛屯矿业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8、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等二十一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至迟不超过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交易对方都应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四环锌锗公司章程的约定,将四环锌锗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将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自四环锌锗 97.22%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开始,上市公司
成为四环锌锗的合法所有者,持有四环锌锗 100%的股权,对四环锌锗依法享有完整的股
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
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陈述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
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
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根据违约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方案概况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其他不超过 10 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06,000


                                        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万元的配套资金。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
监会核准。
       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最终确定,最多不超过 10 名
(含)。
       5、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
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6,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公
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36,614.84 万股。如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
导致发行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36,614.84 万股,则本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前述发行上限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将进行相应调减,各认购对象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募集配套资金金


                                           1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额及公司股份数量也将按照目前的认购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
行价格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6,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
机构费用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向盛屯集团支付不超过 52,000 万元,不超过 1,00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 53,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亦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8、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确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票交易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盛屯矿业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10、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

议案六:《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制作了《盛
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摘要。
                                       2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拟与全体本次交易对方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盛屯集团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018 年 9 月 26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终止履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文

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中证天
通(2018)证特审字 0401011 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
告》、中证天通(2018)证审字第 0401009 号《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天兴评报字(2018)第 1161 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2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

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
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2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认为: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资
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无其他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采用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鉴于本次
评估目的为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
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
    公司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2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最终价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本次交
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
了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假设测算,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
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并导致公司每股收益
在短期内出现下滑、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董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具有合理性,相关
主体出具的承诺合法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测算,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审慎自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审慎自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三)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 1-6 月财务报告无需审计;
    (四)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自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公司 2018 年 8 月 25 日发
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之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八:《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

                                      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等;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
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的申报事项;
    (四)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
盈利预测等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五)如有关监管部门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新的规定
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六)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发行股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办理有
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2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前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十一:《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发生需纳入本次重组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十二:《关于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刘
强、代长琴、王安术、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
岛国信”)、吴丽月、苏志民、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
沈臻宇、北京为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贺晓静、成都新瑞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盛
和岭南投资有限公司、张云峰、姜路、郑成、罗应春、潘义莉、彭志杨、黄芳和朱江(以


                                       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二十一方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环锌锗”)97.22%的股份。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作为乙方)与四环锌锗(作为甲方)、除青岛国信和安泰
科以外的其他全体交易对方(作为丙方)签署了《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托管范围

    1、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甲方 92.26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衍生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
至乙方,并委托乙方对甲方经营管理。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丙方保证将通过有效的四环锌锗内部决议(如需),完成本协议相关事项。

    2、基于乙方持有甲方 2.78%的股份,在乙方接受丙方委托后,乙方将持有甲方 95.0
5%股份的表决权及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并有权对甲方经营管理。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权开始对四环锌锗实施托管,包括但不限于自主决
定并行使四环锌锗相应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决策权、人事安全权、市场经营权等。

    4、各方将依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具体的托管经营事项。

    二、托管期间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以下简称“托管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托管费用

    1、各方同意,在 95.05%股份对应的权利范围内,托管期间四环锌锗所产生的全部
利润,乙方享有全部权利;四环锌锗所产生的全部亏损,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照 200 万元/年的标准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由丙方根据对四环锌锗的持
股比例进行换算;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时间换算。

    四、托管期间的具体安排

    1、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并调整四环锌锗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四环锌锗人事、员工及组织结构安排。


                                       2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3、自托管日起,四环锌锗的全部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正副本原件)、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印章),
以及其他所有经营相关的资质文件均交付给乙方保管。

    4、自托管日起,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在 95.05%股份对应范围内四环锌锗一切生产经营
的事项,并处置四环锌锗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等所有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6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