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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各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申请上市公司为部分境外子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5 亿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
定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宗柳、秦桂森、蔡明阳
                                                         2020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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