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7-04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宁市朝阳路 39 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0,264,9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永干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王丽萍女士、梅卓荦先生及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吴
纪元先生、许春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甘敏女士因故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宁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孙洪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264,914 100.00 0 0 0 0
1.02 议案名称:选举范黎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264,914 100.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264,914 100.00 0 0 0 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0,264,914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0 关于补选董事
的议案
1.01 选举孙洪先生 29,957,512 100.00 0 0 0 0
为公司董事
1.02 选举范黎波先 29,957,512 100.00 0 0 0 0
生为公司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其中《选举孙洪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选举
范黎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子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全票通过,孙洪先生、范黎波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刘简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8 万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覃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