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8-04-18
南 宁 百货 大楼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为落实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财政部 2017年度新 颁布 的相关制度,南宁百货大楼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对公 司的会 计政 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
变 更 、 调 整 。 现 公 司 董 事 会 就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具体 情 况 说 明 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201 7年 5月 10日 , 财 政 部 新 发 布 了 修 订 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一
一 政 府 补 助 》 , 并 自 2017年 6月 12日 起 在 所 有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范
围内施行。
本次 变 更 前 公 司 执 行财 政 部 颁 布 的 《 企 业会 计准则 一基 本准则 》和 38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 中 , 政 府 补 助 的 会 计 处 理 执 行 2006年 2月 15日 《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 一 存 货 ) 等 38项 具 体 准 则 的 通 知 》 (财 会 (2006) 3号 )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
本次 变 更 后 公 司 采 用财 政 部 印 发 修 订 的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16号 一一 政府
卒h助>(财会E2017lis号),其余准则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
本准 则》和 38项 具体会 计准 则、企 业会 计准则 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财 政 部 颁 布 修 订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16号一一 政府 补助》 要求 ,企
业收 到“与 日常 经营活 动相 关的政 府补 助,应 当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 会计 政 策 变 更 对 公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及现 金流量 无任何 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
出”的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81,871. 93元,调减营
业 外 支 出 160, 848. 86元 , 调 增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121, 023. 07元 。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