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 39 号南宁百货大楼
股份有限公司南楼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9,424,3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32.9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军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审议,
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胡盛品先生、陈琳女士、
孙洪先生、范黎波先生及独立董事赵磊先生因工作原因、独立董
事孙韬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程靖刚先生、刘简丹女士
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宁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情况;部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80,420 0.16 0 0
2、 议案名称:《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16,520 0.12 63,900 0.04
3、 议案名称:《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16,520 0.12 63,900 0.04
4、 议案名称:《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16,520 0.12 63,900 0.04
5、 议案名称:《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16,520 0.12 63,900 0.04
6、 议案名称:《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80,420 0.16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343,257 99.95 17,200 0.01 63,900 0.04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8 年度审
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79,143,937 99.84 216,520 0.12 63,900 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2018
5 年度利润分 0 0 216,520 77.21 63,900 22.78
配的预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魏志华、孙韬、赵磊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8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报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不涉及逐项表决及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宋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