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诉讼进展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9-02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达成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9 年 1 月,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与南宁
市亿资联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资联米业”)购销合同纠纷事宜,向南宁
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 2019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南宁市西乡
塘区人民法院主持,近日,我公司与亿资联米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亿资联米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利息、案
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共计 155 万元;其中:2019 年 5 月支付 10 万元,6
至 8 月每月支付 5 万元,9 月支付 50 万元, 10 月和 11 月每月支付 20 万元,12
月支付 40 万元。
二、若亿资联米业未能按期足额给付前述任何一期款项的,视为债权债务即
时到期,我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亿资联米业一次性向我公司偿付剩余未
还款项,并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以
122 万元为基数计算至亿资联米业偿还全部款项之日止。
本次调解不会对我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桂 0107
民初 124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