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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医药: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9-02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优化债务
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结合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
人民币,下同)的中期票据,以拓宽融资渠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公司拟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
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
准。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
贷款。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发行。
     6、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
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8、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
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1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还需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发
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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