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文投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停牌原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核查意见2017-09-29  

						 关于公司继续停牌原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文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继续停牌原因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和停牌公告;
    2、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繁琐、复杂,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且
需取得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前置审批,公司预计无法在 10 月
5 日前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为确保本次重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
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5 日起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林钢、陈建德、梅建平
                                                       2017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