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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投控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8-06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号)核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205,724,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
人民币2,299,999,91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0,365,724.5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269,634,185.50元。
    截至2017年6月1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17】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募
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新建影城项目                       201,227.42           200,000.000

  2     补充影视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40,600.00            29,999.991

              合计                         241,827.42           229,999.991

      为适应影城市场发展趋势,快速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能力与市场占有率,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
影城项目”剩余资金中的7亿元,由直接投资新建影城,变更为收购经营成熟的
影城项目及收购影城项目中盈利前景良好的新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北京耀莱
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2018年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0,504.29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减少财务支出,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使之收益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文投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文投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