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津港:关联交易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18-02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导致子公
司的生产不能满足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影响正常运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6,198,866 元。
    ●本次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所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与天津港湾电
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船舶岸基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
6,198,866 元人民币。
    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签署上述合同构成公司的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
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与同一关联
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


                                1
内累计计算,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总裁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天津市天津港电力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薄万明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电力设备调试、维修;电力
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技术服务;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制品制造、销售;计算机及其软硬件、
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小轿车)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建筑
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五金、交电销
售;机械设备、房屋、场地租赁;仓储(危险品、煤炭及有污染性货
物除外);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对外贸易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
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25#泊位岸基船
舶供电系统。
    2.交易价格确定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与天
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
    2.交易价格:中标合同总价为 6,198,866 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支付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5.交付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工程安装及设备调试。
    6.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
且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收到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7.违约责任:
    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迟延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应按合同
价款的 5%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 10 天的,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
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同时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无论解约与否,违
约金数额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天
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
质量或标准的,应按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要求进行修理或更换或
其它补救措施,上述补救措施完成日期迟于原定供货期的,天津港湾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还应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应提交天津港第四港埠
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能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效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对推动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
着重要意义。
    六、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导致子公司的生产不


                              3
能满足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影响正常运营。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与同一关联人或不
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算,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总裁审批权限,已经公司总裁审批通
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
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6,198,866 元。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