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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18-03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
    区津港路 99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628,2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3.1286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永岑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席酉民、董事张凤路因

       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赵明奎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
       监察调查;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董靖臣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裁诸葛涛先生、付强先生、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女士出席
       了会议,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
     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235,579        98.2645         392,701       1.735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1                             22,235,579      98.2645   392,701           1.7355       0      0.0000
       修改相关承诺事项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显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951,512,511 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