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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报表列示内容,不会引起公司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变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 5 月 2 日,财
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作为
境内上市企业,按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及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
响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不满足以交易性目的持有金融资产的相关
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报表列示内容,不会引起公司
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变动。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
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