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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软集团:八届十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18-11-0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
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
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考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以及占公司资产规模的比重,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回购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巍、邓锋、刘淑莲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