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祁连山: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2  

						 证券代码:600720     股票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8-007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无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的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

业外收入 428,848.58 元、营业外支出 7,554,863.14 元,调增资产

处置损失 7,126,014.56 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

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

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

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无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原报表中“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列报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在“资产处置收益”列报。该项会计报

表 格 式 的 调 整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 , 调 减 2016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428,848.58 元、营业外支出 7,554,863.14 元,调增资产处置损失

7,126,014.56 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 [2017]13 号)、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根据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

项目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根据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

列报项目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