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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14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股票代码:600721
2、股票简称:百花村
3、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BAIHUA CUN CO.,LTD
5、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JBHC
6、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7、邮政编码:830002
8、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新燕
9、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董事会秘书处
10、电话:0991-2310277
11、传真:0991-2815307
12、联系人:(董秘)李冬炎
13、会计师事务所: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 标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1522.05   13926.43         54.54
2、净利润(万元)          1824.43    1264.40         44.29
3、总资产(万元)         46542.29   18045.87        157.91
4、股东权益(万元)       18083.81    4994.83        262.05
5、每股收益(元)            0.298      0.404        -26.24
6、每股净资产(元)           2.95      1.597         84.80
7、净资产收益率(%)         10.09      25.31        -60.13
8、股东权益比率(%)         38.85      33.70         15.28

    注:公司发行股票冻结申购资金利息进入营业外收入652.32万元。扣除该部份
利息后,1996年净利润为1172.11万元,每股收益为0.19元,每股泽资产为2.84元,
净资产收益率为6.72%。
三、公司业务回顾
    1、经营情况回顾:
    1996年度公司一边狠抓投资项目的建设,一边稳抓经营,在百花村购物中心和
百花村大酒店建设工程未能如期竣工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规范内部管理,降低
费用开支,保证了经营业务收入;同时参与短期投资取得了较好的回报。1996年度
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22万元,较95年增长54.54%,比96年计划数减少29.
3%。净利润实际完成1824.4万元,比95年增长44.29%,完成计划的99.97%。
    2、募股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对以下项目实施了投入:
    (1)、百花村购物中心投入资金8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7375万元, 流
动资金投入740万元。(2)、百花村大酒店投入资金23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
1446万元,流动资金投入888万元。(3)、百花村彩色扩印中心投入200万元。(4)
、百花村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投入180万元。(5)进出口业务投入800万元。
    3、公司经济指标差异分析:·
    (1)由于入夏以来,我国南方以及新疆地区均遭受到特大洪水灾害, 百花村
大酒店和百花村购物中心建设项目所需的进口及国产设备、装饰材料无法如期发运
到货,推延了竣工时间,致使原预测收入减少1.04亿元。96年6月公司发行股票后,
申购资金锁定利息根握财政部有关规定,将无效资金锁定利息计人营业外收入,增
加利润652.3万元。
    (2)公司成立之前,按照兵团企业实行利润包干政策, 不单独交纳所得税;
公司成立后,根握新疆维吾尔自冶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5]96号文按15% 交纳所得
税。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变动情况:
    (1)1996年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单位:股)
                       期 初 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 末 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1275000                         31275000
其中: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1275000                         31275000
2、公司职工持有股份:   3000000       -3000000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4275000       -3000000          3127500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7000900      +3000000          3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7000000      +3000000          30000000
三、股份总数            61275000                        61275000

    (2)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6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6年6月3日在新疆
乌鲁木齐市采用“全额预缴”方式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其中含300万公司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2700万社会公众股于1996年6月26日上市交易。 同年
12月27日,公司职工股3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主要股东持股请况: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     26725000            43.61
(2)新疆芳草湖搪厂            1300000             2.12
(3)新疆兵团石油公司          1300000             2.12
(4)新疆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    1300000             2.12
(5)新疆通久经济发展总公司     650000             1.06
     商业旅游服务公司
(6)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585000             0.95
(7)朱倍玲                     200624             0.33
(8)刘  薄                     200585             0.33
(9)顾育军                     187400             0.30
(10)广船国际                  180000             0.2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沉: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白新燕  董事长、总经理          20000               20000
李钢峰  董事                    10000               10000
王汝楠  董事                    10000               10000
兰  云  董事                    10000               10000
张志宏  董事                        0                   0
赵宜男  董事                     2000                2000
姜振河  董事                     3500                3500
张秀亭  董事                     3000                3000
魏必中  董事                        0                   0
郭小平  监事会主席              20000               20000
曹  华  监事                    10000               10000
谢  平  监事                    10000               10000
李凤英  副总经理                10000               10000
章华泉  副总经理                    0                   0
王震华  副总经理                    0                   0
陈信永  总工程师                 5000                5000
邵家芳  总经济师                 5000                5000
李冬炎  董秘                    10000               10000

五、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67号文批准,公司于1996年6月3日至6
月10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以“全颔预缴”方式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4.20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刊登于5月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新疆日报》。
    2、1996年6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新疆人民会堂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173名,代表股权3178.1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86%。
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1)通过么司章程;(2)通过公司筹备情况报告;(
3)通过公司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4)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5 )通过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议案。    3.1996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
九名全部董事参加,做出如下决议:(1 )推选白新燕女士出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长兼任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李冬炎先生任董事会秘书,(2 )根握
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汝楠先生、李凤英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钢烽先生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陈信永先生任总工程师;邵家芳先生任总经济师。(3 )根据公司
实际倩况,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为:总经理办
公室、财务部、证券部、人事部、企业发展规划部、政工部,(4 )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书议案。(5)同意公司高级管理职员实行年薪制。(6)
同意公司工资总额(不包括子公司)的决议。
    4、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2700万人民币普通股于1996年6月26日上市交
易。《上市公告书》刊登于1996年6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5、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300万职工股于1996年12月27日上市交易。
    6.1996年10月20日董事会以信函方式召开第一届二次会议,做出决议,同意增
聘章华泉、王震华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7、本公司控股75%的新疆百花村大酒店,其港方第二期投资折合人民币 578
.32万元于1997年1月21日到位,已经新疆会计师事务所新会所验字[1997]的1 号文
验证。
    8、本公司控股81%的新疆正牌1 号冰川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根握公司生产基
地遭受洪水影响的实际请况,同意将试生产期延长至1996年年底。
    9、本公司因乌鲁木齐大快活商贸公司拖欠承包费, 与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
做为共同原告,于1996年8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堤起诉讼。 诉讼请求
有::  (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承包费197万元,(2 )请求判令被告偿付违
约金91.5万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6年9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中, 乌鲁木齐大快活商贸公司以本公司基建
工捏水、电、暖汽供应等影响其经营为由提出反诉,请求法庭判令本公司陪偿532
.5万元。本公司在开庭审理中追加了第四项诉讼请求:以被告违反双方签定的《承
包合同》构成违约,请求法庭判令解除承包合同,无偿收回经营场所,目前此案尚
未审结。
    10、其他事项:
    本公司曾在《招股说明书》中向公众披露,公司的投资项目,即百花村购物中
心和新疆百花村大酒店应于1996年7月竣工。由于入夏以来, 我国南方以及新疆地
区均遭受到特大洪水灾害,致使上述项目所需的进口及国产设备、装饰材料无法如
期发运到货,推延了安装装修时间;加之新疆冬季来临较早,给施工带来很大困难。
在本公司和装修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上述项目已于1997年2月中旬交付试营业。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名        称        注册资金(万元)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 营
(1)新疆百花村大酒店          4350                75        餐炊、娱乐
(2)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120                45        外贸
(3)新疆正牌一号冰川水         100                81     冰川本生产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4)新疆格瑞实业发展中心       100               100     高科技产品开发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廖良汉、谢佳扬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华股审字(97)  016号》。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1996年6月31日前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1996年7月1 日起
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
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A、对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大酒店、 格瑞、
冰川水,全部进行了合并。
    B、对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权益性资本, 但母公司有权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
策的被投资企业,即中基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合并。
    C、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俩务项目进行了抵消。
    D、 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
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
    E、对其它按规定应当抵销的项目进行了抵销。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采用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订帐本位币和外币折算方法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非人民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市
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帐,期末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
调整后入帐金额与原帐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6)、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削价准备金、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
存货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商品削价准备金按年
末库存商品余额的50‰计提。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A、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其存续期内的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B、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
    对占被投资单位权益20%以下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占被投资单位
权益20%,50%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占被投资单位50%以上及按规定应予以合并的长期投资,均对其会计报表进
行合并。
    (8)、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固定
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并扣除5%的净残值后, 采用
平均年限法个别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年         3.17%
    交通运输工具          10年         9.50%
    机器设备             6-8年      11.8%-15.83%
    其他                 4-6年      15.83%-23.75%

    (9)、税项
    A、流转税
    本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按收入的5 %
计缴;城市建设税按增值税、营业税合计金额的7%计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
函[1994]100号文的规定,股份公司不计缴教育费附加。
    B、其他税项
    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这些税项依据税务有关规
定计缴。
    C、所得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5]96 号文的批复, 股份公司执行
15%的所得税税率。 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财(预)字(
1995)129号文规定,按33%上缴所得税(利润超1200万元部分免交所得税)。
    (10)、利润分配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税后利润的10%、5 %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法定公益金。
    2、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短期投资
    “截止1996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余额为4424029.54元,全部为股票投资,其年
末市价总额为3719490元。”

    (2)、应收帐款
      帐    龄     金    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40181885.78          90.91
    1-2年         3527092.13           7.98
    2-3年          490526.17           1.11
    合计         44199504.08         100.00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预付货款
    1996年12月31日预付货款余额为:72880565元。
    (4)、其他应收款:
        帐     龄     金  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30850414.25    75.75
    1-2年            9835885.49    24.15
    2-3年              41825.54     0.10
    合计            40728125.31   100.00
    (5)、长期投资
    1996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余额按投资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A、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    投资金颔
                                    资本比
克拉斯克精细肉公司  15年            66.67%           8314200
    B、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面值     应计利息   期末余额
    国库券       8000       4000       12000
    C、合并价差(625556.70)
    期末余额7700613.30
    (6)、在建工程
    199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余额分类列示如下:
   工 程 名 称  工程进度 实际支用数    原预算数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大酒店一期工程  90%  95351091.47  100000000  国家计委     自筹
                                                计社会(1994)294号
购物中心         100%  73756643.22   60500000  兵计投资     自筹
                                                发(1996)08号文
五星大厦购房款    90%   4259115.92      无        无        自筹
合    计                173366850.61
    (7)、短期借款
“1996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54285860元
    (8)、未交税金
1996年12月31日未交税金余额按税项列示如下:
            税  项         金  额
        应交营业税        48111.82
        应交增值税      4520556.31
        应交城建税       201386.94
        应交所得税      8776372.90
        合  计         13546427.97

    (9)、长期借款
1996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53000000元。
(10)、资本公积
1996年资本公积增减变动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金    额
        期初金额                    16718098.23
        加:股本溢价(减发行费用)   88832732.47
        有效申购资金冻结利息           62370.00
        期末金额                   105613200.70
    (11)、盈余公积
1995年度未盈余公积余额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22031.04   1824432.57    0       3046463.61
    法定公益金       611015.52    912216.28    0       1523331.80
    合  计          1833046.56   2736648.85    0       4569695.41
    (12)、未分配利润。
本年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如下:
        项  目               金  额
        净利润            18244325.6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0
        减:提取法定公积   1824432.57
            提取法定公益金  912216.28
            已分配现金红利 61275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9380176.81
    (13)、营业外收入
1996年度营业外收入按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金  额
教育费附加返还      9690.45
保险赔偿             900.00
无效申购资金利息 6523549.22
合计             6534139.67

    其中无效申购资金的冻结利息6523549.22元,依财政部财工(96)34 号文的相
关规定,一次住计入本年损益。
    3、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承包
经营原百花村饭店旅馆部的乌鲁木齐大快活商贸总公司给付承包费197 万元并偿付
违约金91.5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截止一九九六年十
月三十一日,股份公司应收大快活商贸总公司款项为3084085.12元。
    4、期后重大事项
    (1)、本公司所属购物中心已于1997年2月出日全面开业,该中心总建筑面积
11208平方米,营业区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
    (2)、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百花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其酒店
大厦的一期工程,并于1997年2月18日部分对外营业,该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为餐饮、
娱乐。
八、其他事项
    1997年4月9日董事会第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净利润18244325.6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24432.57元;提取5
%的法定公益金912216.28元,实际分配的利润为15507676.81元,按1996年末总股
本6127.5万元向股东以每10股派发红利1元(含税),计6127500元;每10股送1 股
红股,计6127500元。尚余3252676.81元结转下年分配。
    (2)通过了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公司资本公积金105613200.70元,按1996年末股本总
额向全体股东以10:1.5比例转增股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与1996年度利润分红
方案同时实施。
    (3)1997年度配股预案:
    以公司1996年末股本总额61275000元为基数,按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配股价:4.00元-5.50元。此次配股决议以有效期至1997年股东大会。
    以上预案须提交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证券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