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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牛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2017-08-10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北金牛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赵丽红 张培超 佟岩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