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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牛化工: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兵文

      先生、洪波先生、张建峰先生、李德奎先生、郑温雅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

      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

      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2019 年度预计金    2019 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
                                       额              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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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关联人的财
                       冀中能源集团财                                    本期公司增加定期存款
  务公司存款(月                             35,000.00      28,162.11
                       务有限责任公司                                    所致
  平均存款余额)
                                                                         本期公司增加定期存款
                合      计                  35,000.00      28,162.11
                                                                         所致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2020 预计金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
                                       额       比例(%)               生金额     比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在关联人的财         冀中能源集
务公司存款(月        团财务有限   35,000.00       99.80     36,838.01   28,162.11       100.00
平均存款余额)          责任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         冀中能源峰
商品或接受劳         峰集团有限     65.00          0.20       7.25        0.00          0.00
务(综合服务)             公司
         合      计               35,065.00           /     36,845.26   28,162.11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

         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航空大厦 12 层,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陈立军,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对成

         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

         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8,439,816,138.12 元,净资产 2,738,932,965.27 元,

         2018 年度,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262,992,458.01 元,净利润 151,398,352.0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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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

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注册地址为邯郸市峰

峰矿区太中路 2 号,注册资本为 305,127.8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兵文,

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按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劳务派遣:能源及新能源的管理、服务与咨询;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选煤工程技术服务及咨询、选煤厂运营管理、

焦炭及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机械、电器设备制造、

销售;电力、煤气生产、销售;建筑施工;矿用支护材料生产、加工和销售;矿用皮

带机械备件加工和销售;地质钻探、矿产勘查、注浆;铁路专用线及自备车辆设备

运营;物资销售;仓储、物业服务;广告;印刷;住宿;餐饮;中西医医疗;电影放映;

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通信、计算机信息、有线电视业务代理;职业技能培训、

图书馆、文化娱乐、艺术表演场馆、文艺创作与表演;房屋修缮、房地产中介、

供水、电、热、气服务、管道维修、公路运输、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加工、

修理;设备吊装;水处理;木材加工;木器加工、环卫及家政服务;园林绿化;食品、

花卉、饮料、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预包装食品、米面制品及食

用油、糕点、糖果及糖、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调味品、酒、

茶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烟的零售;学前教育、洗浴。二类机动车维修(发动机

修理);汽车租赁;汽车装具、汽车美容、汽车清洗;酒店及餐饮管理服务;汽油、

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零售(限分支机构使用);危险化学品(有效期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以许可证核定为准);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3
术服务;专业化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2018 年 12 月 31 日,峰峰集团资产总额 37,911,376,065.73 元,净资产

11,383,043,718.08 元,2018 年度,峰峰集团营业收入 33,531,464,442.09 元,

净利润 832,674,323.60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峰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

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增强公司资金运营能力,降低相关费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

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本着就近互利的原

则,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实业分公司

提供办公楼等房屋租赁、物业、用车、用餐、会议等综合服务,并签署《综合服

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

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

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实业分公司

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

准,没有相关定价或指导价的,参考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

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实业分公司提供办公楼

等房屋租赁、物业、用车、用餐、会议等综合服务,符合就近互利的原则,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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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上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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