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 2018-02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收到
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通知,首旅
集团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作
出的《执行裁定书》【(2018)沪 01 执 780 号】,首旅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34,000,000 股及孳息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司法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期间: 2018 年 3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冻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
冻结数量:34,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旅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809,37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7.79%,本次冻结的股份为 34,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3.67%,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
本次股份冻结后,首旅集团累计股份被冻结的数量为 34,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67%。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原因
此次股份冻结是因为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芬奇公司”)
自身经济纠纷被司法执行,首旅集团曾于 2016 年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
现执行担保人财产所致。
三、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此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未造成不利影响。达
芬奇公司及第三方已向首旅集团提供了充足的反担保。首旅集团承诺不会因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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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冻结使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现状发生任何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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