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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3-2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计 775.86
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0.18%,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
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