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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有关
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
5人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的独立董事鲍恩斯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与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2、2018年3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二次会议,年审注
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审的初步结果,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
沟通。
    3、2018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
核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工作进行
了总结,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提议公司
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阅意见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计划财
务部于2018年1月4日提交的财务报表,于2018年1月4日形成书面意见,
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进行2017年度财务审计。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形成书
面意见,对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表示没有异
议,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
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
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并较好的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
审计服务,建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