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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商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首商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于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首旅集团”)、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首旅集团全资

子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

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借助财务公司为首商股份的

长远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亦未受到不利影响。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所需,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