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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富达: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18-0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为公司流
动资金借款提供 2.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波城投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9.00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9.495 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实际余额 1.995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向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申请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和光大银行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合
同号:甬三江 SX2018024】。
    为保证《综合授信协议》履行,宁波城投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时,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
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为 2.00 亿元,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和
反担保事项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宁波富达关于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宁波富达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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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8 亿元,注册地址:宁波市解放南
路 208 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政府授权范围内
的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城投资产总额 1002.67 亿元,负债总额 690.70
亿元,其中借款总额 459.93 亿元,应付债券 126.1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8.89%。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宁波城投资产总额 1,000.56 亿元,负债总额 677.74
亿元,其中借款总额 449.45 亿元,应付债券 111.75 亿元,资产负债率 67.74%(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45 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 355
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
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
实业投资。”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4.93 亿元,负债总额 120.59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25.94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2.63 亿元,长期借款 28.5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7.84%。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59 亿元,净利润 1.27 亿
元。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56.54 亿元,负债总额 120.85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12.56 亿元,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3.65 亿元,长期借款 35.08 亿
元,资产负债率 77.20%。2017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23.86 亿元,净利润 1.29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综合授信协议》履行,2018 年 1 月 18 日宁波城投与光大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甬三江 SX2018024-1】,为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
宁波城投提供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号
甬三江 SX2018024】形成的债权,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借款,币种为:人民币,
金额为 2.00 亿元,期限一年,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始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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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
    3、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反担保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确保宁波城投按主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获得足额清偿,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向宁波城投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向宁波城投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类型为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范围为:宁波城投履行主合同《综合授信协议》【合同号:甬三江
SX2018024】形成的债权项下保证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宁波城投为实现追索权而支付的费用(如
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和反担保事项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额度内。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9.00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9.495 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实际余额 1.995 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余额 63,0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8%;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
保的余额 341,000.3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1.86%;控股子公司之间
担保的余额 2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3%;公司为非全资子
公司担保余额 33,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6%。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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